加拿大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加拿大金融消费者机构(FCAC)本周二发布了新版银行投诉处理指引,对所有在加运营的银行和外资银行提出更严格要求。新规自发布日起正式实施,直接关系到广大华人和所有银行客户的维权权益。

投诉必须 56 天内处理,银行不得拖延
根据 FCAC 最新规定,各大银行必须严格按照《银行法》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框架的要求,在 56 天法定时限内处理或结案每一宗客户投诉,整个过程不得中断或暂停。也就是说,今后银行不能再以各种理由拖延投诉处理时间。
与此同时,银行还必须及时向客户出具书面确认,明确告知投诉受理、处理流程、关键时间点,以及客户接下来可以期待的步骤。
处理流程更透明,客户可升级申诉
新规明确要求,银行在投诉流程结束时,必须向客户发出最终决定通知(Notice of Final Decision),如果第一阶段无法解决,客户有权将投诉升级至外部独立投诉机构,由第三方继续处理。
FCAC 表示:“新版指引进一步明确了银行在必要情况下及时为客户补偿的义务,并要求银行根据投诉具体情况,快速为受到损害的客户提供补救。”
投诉效率提升,维权更有保障
对于广大加拿大华人和其他银行客户而言,投诉银行遇到推诿、拖延等情况将得到有效遏制。新规不仅缩短了维权周期,也让整个流程更加公开、透明,提升了客户获得公正处理的机会。
想了解更多详情,可查阅加拿大金融消费者机构官网的完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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