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收到遣返令的一名无国籍人士目前仍滞留加拿大,且成功恢复了安大略省此前停发给他的收入补助。
安大略省社会福利审裁庭于4月15日出具裁决,准许了他的上诉。法庭认定,该男子符合省府条例中的一项特殊豁免条款;该条例原本规定,收到遣返令的人员不得领取收入补助。
2025年7月30日,一名安省残障支援计划(ODSP)个案专员收到遣返通知,告知该男子已丧失加拿大合法居留身份、且收到可强制执行的驱逐令,随即停发了他的ODSP补助。内部复核维持了停发决定,该男子随后向审裁庭提起上诉。
图源:nationalpost
这名男子自2021年7月起便领取ODSP收入补助。他并非因残障身份获批补助,而是符合法定优待群体标准:年满65周岁、无法申领老年保障金的人群。
裁决文书未披露其姓名,案件涉及的三个国家仅以代号标注:A(出生地)、B(占领A国的国家)、C(他逃难前往的国家)。
审裁庭向《National Post》发布声明称:“这份裁决依据社会福利审裁庭(SBT)常规流程对相关国家信息做匿名化处理。本庭裁决文书通常会隐去地名;确有必要标注时,仅以首字母代替。”声明补充,相关庭审全程不对外公开。
根据男子当庭证词,他的祖国遭他国占领,父亲被掳走后杳无音信。他与母亲一同出逃,但母亲在抵达第三国前离世。他在C国依靠可续签的登记证明居留,却从未取得该国公民身份。审裁庭查明,和他拥有相同宗教、国籍背景的群体在C国均属于无国籍人士。
裁决书中写道:“他作证称,自己离开C国前往加拿大时,登记证明已失效;办理续期需前往特定办事处,该处官员索要高额贿赂,他无力承担。”他表示,自己持伪造护照、以祖父母探亲签证入境加拿大,抵达后便按要求丢弃了假护照。
审裁庭记录显示,他有两名孙辈定居加拿大,每周至少见面三次,同时在四家文化类非营利机构担任志愿者。
他于2021年提交难民身份申请,该申请及后续上诉请求均在2025年4月被驳回。2025年6月左右,他收到驱逐令,当局告知将把他遣送至占领其祖国的B国。他定期向移民官员报到,但始终未收到遣离日期,也未拿到任何出行证件。
裁决文书记载:“上诉人作证,他不持有任何国家签发的护照,也不确定能否续办C国登记证明。他称自己无法从C国取得护照,若被遣返至B国,大概率会遭到监禁。”
《安省残障支援计划法案》配套省府条例规定,收到遣返令或可强制执行驱逐令的人员,丧失领取收入补助的资格。条例同时设置多项豁免情形,其中一条为:“因当事人完全无法掌控的客观原因,导致其无法离境。”
审裁官Tuğba Karademir在裁决中写明,该男子满足此项豁免条件。他既不拥有出生地A国国籍,也未取得另外两国公民身份,无任何护照、亦无渠道申领护照,因此补助停发时他根本无法离开加拿大。
男子还援引第二项豁免条款:基于人道与体恤理由递交永久居民申请的人士。但审裁庭驳回了该主张,经查他并未提交相关申请;其移民律师仅出具信件,表示相关申请材料尚在筹备阶段。
审裁庭表示,无权裁定这份驱逐令是否具备可执行效力,也无权预判男子遭遣返后的处境,上述事项均超出本庭管辖范围——该机构仅为行政审裁庭,并非法院。
代表停发补助的ODSP主管出庭的控方专员Gary Charvis提出,该补助计划严格依照法规执行,仅生活困苦不足以达到申领补助标准。本案上诉人由主管律师Lindsay Holder及法律实习生Miha Sanjida代理。
上诉人代理律师向法庭援引了2024年、2025年两份过往同类裁决,两份文书中审裁庭均作出了相似判定。
目前,该男子依旧滞留加拿大,遣离日期未定;他需定期向移民官员报到,手中无任何出行证件,据其向审裁庭陈述,他已无任何可落脚之地。
来源:
https://nationalpost.com/news/ontario-tribunal-restores-social-assistance-to-stateless-senior-facing-depor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