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长江之肾"用来养猪,人大代表被抓

湖南省北部的洞庭湖是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有"长江之肾"之美名。惟有内地官媒揭发,如此重要的湿地,竟被省人大代表夏顺安以私企名义,在腹地围起堤坝矮围,建设一个面积达3万亩的私人湖泊,且长达17年都"无王管"。湖南益阳沅江市政府周三(13日)晚表示,夏顺安因卷入一宗违规发放贷款案件,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矮围亦会于本月底被全部拆除。

据报道,该私人湖泊位于沅江市洞庭湖范围漉湖水域的下塞湖区域,横跨岳阳、益阳两市,沅江、湘阴、汨罗三县。据了解,当地本有一个芦苇养殖场,上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把芦苇场外判予私人企业经营。及至2001年,由于芦苇市场低迷,承包的私企老板夏顺安发现利润大减,于是就开始建堤圈地,在其中种树、养鱼、养猪牛羊等,将洞庭湖一隅变成自家的养殖场。

报道引述当地的民众表示,夏顺安此举等同于国家的湿地变成自私人湖泊。自矮围出现后,他们就无法自由进出捕渔,亦不能再收割芦苇。此外,矮围令由于洞庭湖生态严重受影响,防洪压力增加,生物多样性减少,"上世纪末,我在这里见过江豚,夏家的矮围建起来之后,江豚就再也没有来过"。

报道又提到,事实上夏顺安的恶行早在2014年就被发现,2015及2016年时政府都要求采取措施拆除,惟最终都没有被严格落实。报道更指,夏顺安本人亦承认矮围不合法,但称多年来均无人过问,至今他已投资超过2亿元(人民币.下同),要拆除就应获得补贴;此外,拆除费用动辄数千万元,政府从不执行就是不愿出钱。

事件曝光后引起各方关注,生态环境部已组成督察组,对洞庭湖私人矮围破坏生态问题展开专项督察,当地政府亦于6月上旬出动大型机械,计划在本月底内拆除全部矮围,并严查背后的"保护伞"和失职渎职行为。

至于沅江市政府则表示,夏顺安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间,联同某镇信用社(即农村银行)前主任,借用、冒用42人的名义骗取贷款资金840万元,并用作投资于上述的私人湖泊,前后更欠款近2000万元。包括夏顺安在内,案件共有7名疑犯被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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