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并将依法严惩多次“碰瓷”屡教不改者。
据联合早报今天引述中国官方消息,中国将重点打击严惩多次“碰瓷”屡教不改者。该报道引据澎湃新闻消息,中国公安部今天(10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法、最高检以及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发布会介绍,意见对“碰瓷”进行了定义: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这是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引。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对于“碰瓷”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多次“碰瓷”特别是屡教不改者,以及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
据周加海介绍,人民法院将依法严惩“碰瓷”犯罪,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一是依法严惩“碰瓷”犯罪。不同手法的“碰瓷”,依法可能触犯诈骗、保险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抢劫、盗窃、抢夺、交通肇事等不同罪名。《指导意见》对此相关罪名的适用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法院在审判中要根据刑法和《指导意见》的规定,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定性,恰当量刑,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碰瓷”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多次“碰瓷”特别是屡教不改者,以及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具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据官方消息说,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庭审直播、集中发布“碰瓷”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发挥司法案例的警示、宣示功能,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群众辨识“碰瓷”违法犯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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