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电影或电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雇凶的桥段,现实生活中,这种情节也存在。可是电影里演不出来的是,一桩雇凶报复他人的“生意”被转手3次,除第一位转手人保持“诚信”外,酬金被层层“抽水”,从10万元减为8万元、4万元。最后“终端”行凶者各领到1.8万元酬金。
近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雇凶报复他人寻衅滋事案件作出判决,各被告人都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六到七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对于法院的判决,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未提起上诉。
据了解,2016年,项某结识了徐女士,之后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但项某已经结婚多年,家中有妻女。到了2018年下半年,徐女士向项某提出分手,但他不同意。2019年2月,徐女士发短信给项某说要跟他彻底分手,之后便与程先生恋爱,项某知道徐女士交了男朋友后迁怒于程先生,并产生了雇凶报复的念头。
据徐女士反映,项某曾发来微信威胁说:“要耗资百万来处理这件事情。”徐女士当时便将项某的微信“拉黑”。
2019年6月,项某与吴某密谋后,出资10万元,交给吴某雇人报复程先生。随后,吴某委托彭某甲帮助找人,并将10万元报酬分次交给彭某甲。
彭某甲自己扣下2万元后,将其中8万元交给彭某乙,让其雇人。
彭某乙找到单某、欧某,让他们具体实施行凶报复,并答应事成后支付每人2万元作为酬金。为表诚意,彭某乙向单某支付了5000元“定金”。
“接下大活”的单某、欧某,开着租来的白色别克轿车来到杭州某地寻找程先生,但接连好几天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单某发微信给彭某乙说:“实在找不到机会的话,就在厂区打好了。”
7月15日下午,单某、欧某前往杭州市某厂区,将车子停在程先生的车子对面的停车位上,当日17时30分许,程先生准备上车时,二人上前对其进行殴打。
“欧某过去就用手臂圈住对方的脖子,将他拉出来,在对方头上打了几下,我也上去打他,又往他肚子上踢了五六脚。”单某供认称。
期间,为防止程先生用手机打电话报警,欧某将程先生手中的iPhone7 plus手机夺下并扔掉。
行凶后,回去“复命”的单某、欧某从彭某乙处各得到1.8万元酬金,比承诺的酬金又少了4千元。据单某描述,彭某乙说他自己没什么赚头,所以少给了一点。
案发后,经鉴定,程先生伤情达到轻微伤,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2470元。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