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国内刚刚通过了“离婚冷静期”的法条,这已经牵动了我们对于婚姻法案的怀疑:虽然已经2020年了,立法者真的有重视女性在婚姻中的权利么?
无独有偶,美国犹他州在今年颁布了一项更扯的法案:一夫多妻去罪化。
老的法案对一夫多妻是重罪,要判五年以上。但刚成立的新法案说:如果女性自愿,男性只需要缴纳750美元的罚款并参加一点社区服务,就能迎娶多位妻子。
在当地,这种惩罚力度和违章停车的力度相当。
不说咱们这些外国人怎么看他,美国人民内部就炸了锅。
在推特上,有人直呼这种法条简直把历史倒车开回了1840年;也有人翻着白眼怀疑自己是不是仍旧生活在二十一世纪。
这样不合常理的法案的确很容易激起我们的好奇:为什么,美国的州议院要冒着天下之大不韪,非要通过这条法案呢?
#对一夫多妻的默许,
就是对女性的奴役和压迫#
在讨论为什么之前,我们先来看看,这条法案究竟说了些什么。
在过去,犹他州法律将重婚定为三级重罪,如果有人迎娶多位妻子,那么他可能面临着五年的牢狱之灾和五千美元的罚款。
然而,新的法案将重婚分为不同的类型,并进行不同的处罚。
其中规定,自愿的重婚行为将不再视为犯罪,而是简单的“违法行为”。触犯者将免于牢狱之灾。
虽然,这条法律同时规定,如果重婚者还犯有其他罪行,比如人口买卖、虐待儿童等行为,那么重婚将被上调为二级重罪,重婚者将被判处最高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和不超过一万美元的罚金。
更有趣的部分则是,提案人Deidre Henderson(黛德丽·亨德森)表示,这项法案是为了保护那些重婚中的被迫害者——让他们不再因为惧怕刑罚,而站出来指责他们的迫害者。
△重婚去罪化的倡议者Deidre M. Henderson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过去在对重婚实行重罪以来,仍然阻挡不了犹他州重婚的泛滥,1998年,犹他州约有40000人属于一夫多妻家庭,约占总人口的1.4%。
既然管不了,那么就让那些自愿并且已经参与了一夫多妻的人不要被主流社会所排斥,合法化这些人的地位吧。
但问题是,如果重婚罪被开了口子,那么重婚中的女性权利真的能被保护起来么?
这个逻辑有点像是为吸毒者提供干净的针头一样。至少在犹他州,一夫多妻制度常常包含诸多问题。
根据美国著名的反重婚组织Sound Choices Coalition报道,重婚制下的女性往往要承担着更为繁重的家务劳动、忍受来自丈夫的婚内暴力和强奸等等。
同时,一夫多妻制也成为了其他犯罪的诱发条件。
为了获得更多的妻子,不少男人们不惜铤而走险。他们或者参与到人口贩卖的过程中,从外部找来更多的女性成为妻子;或者调低女性的适婚年龄,成为童婚和儿童性侵的参与者。
举个例子,摩门教基要派的领袖Warren Jeffs (沃伦·杰夫斯)就迎娶了78位妻子,其中24人不足十七岁。
△沃伦·杰夫斯与部分妻女合照
直到2011年,德州法院才以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判处这位恶魔以终身监禁。
△ 沃伦·杰夫斯的女儿曾曝光自己父亲曾经对自己以及其他兄弟姐妹的性骚扰
或许,就像反重婚组织所说的那样,现代的重婚制度,就是一场基于性别的奴役。
女性成为了家庭的奴隶,被迫劳动、忍受却没有任何的报酬。
当“自愿重婚”被去罪化时,这种奴役就更难被解决了。因为“自愿”也有可能是被迫的,来让我们回想一下那些被卖进山沟里的女性们。
她们有可能被打骂、羞辱、洗脑,以至于忘记了她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或者,她们被迫为买主生儿育女,出于母亲的天性,她们不愿意让儿女失去父亲,因而,她们可能成为丈夫罪行的掩盖者。
这样的问题难道不会在一夫多妻制中出现么?
当然会出现,即便是上文提及的那位恶魔杰夫斯在入狱之后,他的妻子们甚至会结伴来探视他!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愿”的重婚,或许将成为重婚者们的通行证,解决重婚中的问题也将变得遥遥无期。
既然这样,为什么犹他州仍然要通过这条法律?
#FLDS,
一场针对女性的邪教运动#
提到美国的一夫多妻制,就不得不提及当地的一个宗教组织FLDS,全称是基要派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他的前身就是美国大名鼎鼎的摩门教。
其实摩门教在创教之初就是一门挺奇葩的宗教。
宗教的创教由头,是创教者小约瑟·斯密声称自己得到了上帝的新启示,因此颁下自己的神圣经典,创立了摩门教会。
△摩门教创教人小约瑟·斯密
这一点倒是和他在东方的同侪,洪秀全先生不谋而合。
借着上帝的名头,这种宗教几乎把所有我们能想到的歧视行为统统神圣化为上帝的律法:
女性是不能独立获得恩宠的,需要通过他们的男人来获得上帝的恩典;
有色人种是活该被歧视的,白人才是最优秀的种族;
同性恋什么的都下地狱去吧。
当然,这位创教者也没忘了规定一夫多妻制的合理性,并且身体力行,娶了至少49位妻子。
这样反常识的宗教势必是发展坎坷的。
先是创教者的继任者,杨百翰带领着信徒们一路向西逃难到了现在的犹他州首府盐湖城,从那以后犹他州就成为摩门教的大本营。
△如今的杨百翰大学就是以这位继任者的名字命名
然后,因为他们的歧视行为,美国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持续性给他们施压,因此他们逐步放弃了他们的歧视行为和一夫多妻制。
现在,摩门教已经是一门反对重婚和同性恋矫正行为,包容所有种族和性别的宗教。
但是,摩门教内部对他们的洗白行为开始出现了反对的声音。
上世纪三十年代,摩门教就有人向正统教会发难,认为他们违背了上帝对与一夫多妻制度的应许。
一些人也开始正式脱离了摩门教会,成立了FLDS。而他们的当代领袖就是前面提到的娶了78个老婆的沃伦·杰夫斯。
如果说,摩门教是一门知错能改的宗教,FLDS就是死不悔改的滚刀肉。
直到如今,这支宗教依然在践踏着女性的尊严和权利。
根据一些内部人员的爆料,这位当代教主公然鼓吹,“只有和三个以上女性发生关系,男人才有可能上天堂。”
女性在教会中没有任何自主的权利,他们被随意指派给男性成婚。
甚至,这个教会认为,连孩子都不属于他们的母亲。在这里,女性成为了被剥削和歧视的底层。
直至今日,FLDS仍旧有着超过15000位信徒,并且他们生活得很“好”。他们欺骗信徒们,如果离开这些牧场,上帝就会用天雷劈死他们。
△2017年的一场维护一夫多妻制的游行
利用自身的封闭,FLDS不断给自己的信徒们洗脑,生产出一个又一个愚昧的支持者,并合理化重婚这样的行为。
同时,在他们之外,重婚行为也大有市场,据报道,大概有三万到四万美国人支持重婚行为。
正因为这样的思想存在,虽然美国一直禁止重婚行为,但是一夫多妻制度却一直存在,官方也保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婚姻的基础唯有爱和平等#
讲到这,或许有人会发问:
现代社会一直在追求更多的婚姻自由,因此我们开始解构过去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开始认同更多的婚姻形式,比如同性婚姻、开放式关系。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愿意包容一夫多妻制度呢?
△重婚者的抗议真的如此合理么?
这个问题的回应其实包括两个部分。
一方面,正如上文提及的,一夫多妻制度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社会制度,它更像是一个孕育其他犯罪的温床,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另外一方面,一夫多妻制并不符合现代人对于婚姻的期待。
或许我们每个人对于婚姻的期待都是不同的,但是至少有两点是相通的,那就是爱和平等。
我们开始期待,婚姻摆脱一切不必要的社会功能,成为两个人爱的关系,并且,在这段关系中,两个人能够获得平等的对待。
当然,这非常的困难,因此我们开始有了婚姻法去保护那些婚姻中的弱势方,让婚姻变得更加温暖和可靠。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喜欢冷静期,因为冷静期可能让家暴受害人受到更多的伤害,而不是让弱势的一方能够得到保护。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喜欢一夫多妻制,因为人数的多寡,妻子们先天地就进入了弱势的一方,需要卑微地追求丈夫的爱。
所以,我们不希望看到离婚的冷静期,也不希望看到“自愿”重婚合法化。
相反,我们希望,这世上一切平等的爱能够得到成全,不平等的爱能够得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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