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的戴先生向我苏特稿反映称,他在玄武区韶山路246号有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今年7月初换了不动产登记证之后,竟然发现这套房被分为两个20多平米的不动产单元,导致后续的卖房和办理贷款都受到影响。那么,这“一证两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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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变“两套”
卖房办贷款暂时搁置
戴先生告诉记者,位于玄武区韶山路246号的这套房子是多年前单位分配的住房,总面积为51.3平方米,也是他个人名下唯一一处不动产。
今年7月1日换了不动产登记证之后,戴先生在“我的南京”APP上查询发现,这处房产居然被分成了两个20多平米的不动产单元,有两个不动产单元号。
戴先生说,原本他打算把这套房卖出去换新房,甚至和买家价格也谈妥了。但由于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卖房的计划目前只能暂时搁置:“这种两个不动产单元号是很奇怪,也是不合规的,如果想要贷款是肯定不会给你贷的,造成了我的房子想卖也卖不掉,然后想留在手上也是比较操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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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两房”
贷款超过住房套数限制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中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像每个人有一个身份证号一样,一处房产也对应一个不动产单元号,像戴先生这类“一证两房”的情况很罕见。
这样一来,戴先生名下就相当于有两套房产,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对于买房人来说,其名下原本就有一套房产,购买了戴先生的“两房”后,也超过住房套数限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目前南京住房贷款的条件就是,家庭名下没有房子,或者名下有一套房子,但是面积不超标,不超过总面积是120平米,然后人均面积是40,两套房的不予贷款”。
03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能随意合并,将研判确定统一标准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咨询科雷主任表示,几天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就接到了戴先生反映的情况。
工作人员调查了这栋房改房的“前世今生”,发现当时的单位是按照面积来分配住房的,因此出现了两个小套房合并成一套住房的情况,较为特殊:“当年这一个楼是一九七几年建的,他们当时因为房改一开始都是小套。当时是相当于他们家面积不够,他们单位就按照两套房子给他用,就是按照两套来出图的,只是确实是给他发了一本证”。
那么,两个单独的不动产单元为何会出现在一本房产证上?
雷主任解释说,这种特殊“一证两房”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按照相关规定,目前不能直接合并成一套:“不同的不动产单元,也可以发一本证,因为它是同一个权利人。事实上如果它是两套房子,那我们也不能够随便把它合并成一套。因为这是有要求的,如果合并以后,也会导致问题”。
雷主任表示,住房套数的界定,会影响到业主进行房屋买卖、贷款办理、税费缴纳等。
针对戴先生的这一问题,接下来,南京市不动产中心还将对整栋楼的住房套数进行统计,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研判确定统一的标准,并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此事,本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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