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华人自曝被税务局追讨CERB,一次还清$1.4万!西人无奈卖车还钱,无粮过年

自从COVID-19疫情在加拿大爆发之后,加拿大便开始发钱派福利。因为疫情而丢失了工作或者收入大减的民众,都可以申请CERB福利津贴。

当时政府的策略是,审不审查的不要紧,先把钱发到大家手上再说。于是在审核方面相当宽松,只要申请人签个字,保证自己符合条件就行,不需额外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这导致了近百万人不符合申请规定,依旧能够简单的申领到CERB福利金,更导致加拿大在这一项福利金上,损失数百亿加币。

当时不断有专家提醒民众不要轻易冒领,小心“秋后算账”,但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把专家的话听进去了。

如今,加拿大的秋天结束了,国税局(CRA)“秋后”开始“算账”了。加拿大华人论坛上,不少网友表示,自己遇到了CRA追讨、复核CERB。

有网友发帖,称自己收到了CRA的信,说不符合领取CERB的资格,需要退钱。他便马上去邮局寄了一张14000加币的支票到CRA指定的地址。

钱都寄完了,楼主突然回想到,自己曾在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3月22日之间有工作,并获得了超过5000加币的收入,也就是说是符合申请CERB。他便登陆自己的CRA账户,提交了ROE扫描件,证明自己在领取CERB之前的12个月里有5000加币的收入。

令他头疼的是,他已经把支票寄给了CRA,想问问大家,如何终止寄给CRA的支票。

有网友上来就提出担忧:CRA是不会通过邮件来联系个人的,只会通过纸质的信件和电话。楼主该不会是遇到诈骗了吧?

楼主解释道,是他自己表述错误,他登陆了自己的CRA账户,在里面看到的邮件。

还有网友感慨,楼主是个老实人,论坛里的许多华人都收到这封邮件,大部分人都会来问问,楼主居然直接给CRA寄钱……其实CRA最后在邮件里会问申请人是不是符合资格,如果觉得自己够资格,就不用理会。

还有人听说,还回去的钱如果符合资格,也是放在申请人的预付税里面,明年报税的时候,可能会还给本人。

最后,楼主自己表示,他打电话问了银行,可以终止支票,但是需要15加币手续费。

此外,还有网友发帖称,自己接到了CRA的电话,电话里CRA重申了领钱的条件,如果不符合,需要将钱退还给政府。

还有网友称自己的表妹也被CRA追讨CERB救济金。表妹去年11月开始上班,2019年T4就发了11月的半个月和12月整月,加起来确实不够5000加币。但是在2020年的1月、2月和3月一共收入快7000,从4月开始没有上班。这样不算符合资格吗?

这位网友表示,CRA的信里面也没讲表妹如何不符合资格,就让她12月31号前去退还CERB的钱,也没说退还多少。一直以来大家理解的是,在申请前12个月内有5000的收入就行了。所以表妹没有申请第一期的CERB,到4月底才开始申请,难道这样也不对吗?

楼主还补充了信息,称这封邮件也是在CRA账号里看到的。

楼主主动去电话联系了CRA,但是并没有得到有效信息。

有网友表示,这封信自己也有收到,下面最后一行字写着“如果你已经还了钱,或者觉得你符合资格,请无视这封信。”

这一说法跟上面的那位网友是一致的,可见CRA或许是大面积撒网,给很多申请人都发了信,但只是提醒申请人自己复核一下自己的资格,并不是强制还款。

除了要求大家复核之外,最近还有一部分人在不知情(或者说被误导)的情况下,错误领取了CERB,现在也不得不偿还。

一切都因为,政府在一开始的申请说明中从未提到“净利”(net)这一个字,让一些自雇申请人一夕从天堂掉到地狱,他们现在被税务局追讨,要求在12月31日之前须偿还之前已领到的全部款项。

要知道CERB全额14000刀,华人或许还有积蓄可以拿出来还钱,很多老外钱包比脸还干净,上哪弄出14000加币?

近日,加拿大税务局专门解释道,自雇人士符合资格条件是2019年“净”收入(net income) 必须超过5000元,而不是总收入(gross income)。

很多申请人抱怨未获得明确信息。但CRA表示,自雇职业者收入视为税前净收入,即总收入减去支出。这是一直以来的规则。

BC省自雇商人Garth Loga沮丧地说:“政府改变了规则,却没有告诉任何人任何事情。”这场疫情中,他被迫关闭经营33年的生意,目前正在出售卡车和工具,以偿还突然寄来的14000元催缴单。

对于Loga来说,差一个“net”字眼,一切变得不同。他在2019年的业务总收入超过10000元,主要涉及安装卫星天线和互联网服务,但是一旦扣除开支,他的净收入将降至2000元左右,远低于CERB的5000元门槛。

他说:“我一直担心这会发生。”所以他一直保留CERB申请的详细记录。

在3月至9月的原始CERB申请说明中,“净”自雇收入一词没有出现;CRA网站上“谁有资格申请”的页面上也没有提及净收入。

Loga说,第一次出现“net”一词是在11月26日收到的一封信中,该信警告他,在审查了他的档案后,CRA官员无法确认他是否符合CERB的要求。这封信说他不会收到任何罚款或利息,但提醒Loga在12月31日之前偿还从CERB领取的款项。

Loga的会计师建议他考虑对CRA提起诉讼,但Loga说,律师费可能会使他付出比还款更多的钱。

CRA表示,基于同情心,愿意给加拿大人更多的时间和灵活性来偿还他们的欠款。但该机构强调自身没有犯错。

Loga很沮丧,因为本来是帮助他的CERB,现在成了对付他的工具,如今他甚至买不起圣诞礼物给孩子们。

网友辣评:

“够不够资格,自己其实最清楚。”

“每年报税,很简单只有工资收入,二十年来好几次收到来信说要补税,只好先按要求通过银行交钱,然后寄信给出详细报税说明,三个月后又收到CRA来信,把补交的钱又返回到我的账户。CRA雇的一些人确实水平低,本来他们应是专家,没想到有些人居然是

滥竽充数

的。”

“歪打正着。

退回给CRA的做法是对的

,只要是有专业知识就会这样建议。至于有否符合领取条件,

可以再申辩要求退回

。如果多学习法律知识就会明白。”

“派钱时知道后果,为了使确实需要的人尽快拿到钱,

饭错盛到碗里还可以倒回锅里,

你急什么。”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