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巨头额外征税?英国率先出台方案

科技巨头应为大量用户参与而创造的商业价值交税,这一观点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

今年 3 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一项提案,拟对全球年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欧盟境内年收入超过 5000 万欧元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 3% 的临时税。这项提案预计将影响包括谷歌、Facebook 和亚马逊等在内的全球 150 家最大科技公司。

方案称,如果欧盟各成员国统一开征科技税,每年财政收入总计可增加 50 亿欧元。

当时,包括奥地利、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等在内的国家均打算推进 3% 的税收计划。这些欧洲大国认为,由于互联网科技巨头将应税利润转移到低税国家,已造成数百万欧元的税收损失,希望尽快出台解决方案。

不过,包括爱尔兰、瑞典、芬兰、丹麦和马耳他在内的欧洲低税收的小国表达了强烈的保留意见。这些国家普遍是低税小国,由于其境内驻有大型美国跨国公司,他们希望欧盟的改革能够与全球科技税制改革结合起来,而后者已经讨论多年,至今毫无成效。

日前,英国在制定 " 科技税 " 方面取得进展,并为全球一些政府向大型跨国科技公司征税开启了重要的第一步。

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当地时间周一在年度预算演讲中宣布,英国将对谷歌、Facebook、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在该国创造的利润征税,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数字商业模式。

哈蒙德表示,政府将会针对这项新税收开展征询,并会继续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 国集团(G20)就可能替代英国数字服务税的联合方案进行磋商,试图达成国际间的 " 科技税 " 联合方案。

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

而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英国将计划于 2020 年 4 月起,对这些已经盈利的科技巨头企业征收 2% 的税收,这有望为该国每年创造超过 4 亿英镑的收入。

英国也是目前为止针对苹果、亚马逊等美国科技集团引入新税种的最大经济体,但并不是第一个。此前法国政府也表示,将最迟于明年起向科技巨头征税,谷歌、苹果、亚马逊、Facebook 将无一幸免。

为韩国撰写数字税税收报告的信息技术教授 Pang Hyo-chang 表示:" 欧盟为大量亚洲国家提供了范本,我们可以仿效。"。而马来西亚副财长 Datuk Amiruddin Hamzah 也在近日的一场活动上称:" 如果我们对这件事置之不理,国家将会损失收入 ",此前有专家指出,马来西亚正计划在 11 月 2 日发布的 2019 年预算规划中引入 " 数字税 " 这个全新的税收项目。

上周五,代表诸多科技公司的信息技术产业协会警告称," 数字税 " 可能导致双重征税,将对所有行业的公司构成 " 切实而重大的威胁 "。

而包括跨国公司和出口大国在内的 " 数字税 " 反对者表示,各国的新税收政策将损害中小型企业的利益。他们表示,这些举措可能导致对企业利润的双重征税,从而抑制国际贸易和投资。

不过《华尔街日报》也提到,谷歌和 Facebook 目前对 " 数字税 " 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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