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为生产、销售问题疫苗,近日遭到中国政府处罚。除了被撤销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外,该公司还被没收非法所得及处以三倍罚款,共计91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国家卫健委还公布了赔偿方案,但这个方案却在民间引起了很大的不满。
“(孩子的哭声、母亲的安慰声)”。
这个声音是山东济南的护士王世霞和她三岁的孩子。她的孩子因注射长春长生问题疫苗而致残,存在右臂软骨缺失等问题。
王世霞已得到医院确认,她孩子的疾病正是因疫苗引起的。这也是目前为止,通过媒体揭露的第一起因长春长生问题疫苗而使儿童致残的案例。
王世霞告诉记者,处罚太轻了:“如果从为了所有的孩子来说,就现在这种处罚,别人还可以继续去犯罪,继续去祸害这些孩子。如果处罚,就一定要狠狠地处罚下去。我们所经历的这些痛,可能你们这些外人体会不到。”
本次处罚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于10月16日联合作出。处罚中的赔偿方案规定,由问题疫苗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每人20万元;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每人50万元;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每人65万元。
虽然此次处罚只是针对长春长生,但因其他公司的问题疫苗而致病儿童的家长也非常关注这一进展。
本台曾报道,宁夏王金凤带着因问题疫苗致残的儿子,长期在北京维权看病。她认为这一处罚对于患儿家庭来说是杯水车薪:“看到长春长生这个赔偿方案,我都浑身发抖。我现在都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完全把生命当儿戏,根本没有考虑到,这简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啊!他们怎么可以说,几十万来解决一条生命呢?”
她认为赔偿方案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很多:“我觉得国家应该把问题主要放在如何给孩子进行前期的治疗上,还有孩子往下如果是严重的残疾,我们又如何保障他后期的生活、治疗以及护理,以及给家人的保障。”
来自河南的何方美,她的孩子今年因接种武汉生产的狂犬疫苗而致病,她提出了一个替代性的赔偿方案:“每个家庭都是倾家荡产,花了上百万啊!罚款既然上缴了国家了,反正都是进了国库了,那么这个钱能不能针对所有的疫苗受害者,进行一个前期救治呢?”
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是中国政府历年以来对问题疫苗责任公司作出的最高额罚款。但除了这家公司之外,历年来爆出的多起问题疫苗案例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今年7月,在长春长生一案被曝光的同时,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公司40万支百白破问题疫苗也被媒体广泛报道。但武汉的这家公司只受到行政处罚,并很快恢复生产。
旅居美国的中国维权人士向莉认为,虽然这次长春长生的处罚决定对受害家庭有一点点补偿,但还远远不够:“现在并不是一个厂家除了问题,我们知道有很多厂家都出了问题。所以说,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中国政府真的有决心来做这件事情的话,是应该把所有的事情都一查到底,并且从制度上进行改变,从监管部门上进行改变,从监管标准上改变。”
长春长生一案发生后,已有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毕井泉引咎辞职。先后共有42名干部因此案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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