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卷六

【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卷六

〔起元年,尽七年〕

【春秋】

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夫人孫于齊。

夏,單伯逆王姬。

筑王姬之館于外。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王姬歸於齊。

齊師遷紀、郱、鄑、郚。

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

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余丘。

秋,七月,齊王姬卒。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郜。乙酉,宋公馮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夏,四月,葬宋莊公。

葬桓王。

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冬,公次于郎。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饗齊侯于祝丘。三月,紀伯姬卒。

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

紀侯大去其國。

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

秋,七月。

冬,公及齊人狩於郜。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齊師。

秋,倪黎來來朝。

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衛。

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

秋,公至自伐衛。

螟。

冬,齊人來歸衛寶。

七年春,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防。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霣如雨。

秋,大水。無麥、苗。

冬,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穀。


【春秋公羊传】


元年春,王正月。

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弒,子不言即位。君弒則子何以不言即位?隱之也。孰隱?隱子也。

三月,夫人孫于齊。

孫者何?孫猶孫也。內諱奔謂之孫。夫人固在齊矣,其言孫于齊何?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貶?與弒公也。其與弒公奈何?夫人譖公於齊侯,公曰:『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齊侯怒,與之飲酒。於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搚干而殺之。念母者,所善也,則曷為於其念母焉貶?不與念母也。

夏,單伯逆王姬。

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稱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筑王姬之館于外。

何以書?譏。何譏爾?筑之,禮也;于外,非禮也。于外何以非禮?筑于外,非禮也。其筑之何以禮?主王姬者必為之改筑。主王姬者曷為必為之改筑?於路寢則不可,小寢則嫌,群公子之舍則以卑矣,其道必為之改筑者也。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錫者何?賜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其言桓公何?追命也。

王姬歸於齊。

何以書?我主之也。

齊師遷紀、郱、鄑、郚。

遷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則曷為不言取之也?為襄公諱也。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大之也。何大爾?自是始滅也。

-

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

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余丘。

於余丘者何?邾婁之邑也。曷為不系乎邾婁?國之也。曷為國之?君存焉爾。

秋,七月,齊王姬卒。

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錄焉爾。曷為錄焉爾?我主之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郜。乙酉,宋公馮卒。

-

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夏,四月,葬宋莊公。

葬桓王。

此未有言崩者,何以書葬?蓋改葬也。

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

冬,公次于郎。

其言公次于郎何?刺欲救紀而後不能也。

-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饗齊侯于祝丘。三月,紀伯姬卒。

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

紀侯大去其國。

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諱。何賢乎襄公?復讎也。何讎爾?遠祖也。哀公亨乎周,紀侯譖之。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將復讎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國君何以為一體?國君以國為體,諸侯世,故國君為一體也。今紀無罪,此非怒與?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無明天子也。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也。有明天子,則襄公得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則襄公曷為為之?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緣恩疾者可也。

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

外夫人不書葬,此何以書?隱之也。何隱爾?其國亡矣,徒葬於齊爾。此復讎也,曷為葬之?滅其可滅,葬其可葬。此其為可葬奈何?復讎者非將殺之,逐之也。以為雖遇紀侯之殯,亦將葬之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齊人狩於郜。

公曷為與微者狩?齊侯也。齊侯則其稱人何?諱與讎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後此者有事矣,則曷為讀於此焉譏?於讎者將壹譏而已,故擇其重者而譏焉,莫重乎其與讎狩也。於讎者則曷為將壹譏而已?讎者無時,焉可與通;通則為大譏,不可勝譏,故將壹譏而已,其餘從同。

-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齊師。

秋,倪黎來來朝。

倪者何?小邾婁也。小邾婁則曷為謂之倪?未能以其名通也。黎來者何?名也。其名何?微國也。

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此伐衛何?納朔也。曷為不言納衛侯朔?辟王也。

-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衛。

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貴也。貴則其稱人何?系諸人也。曷為系諸人?王人耳。

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

衛侯朔何以名?絕。曷為絕之?犯命也。其言入何?篡辭也。

秋,公至自伐衛。

曷為或言致會?或言致伐?得意致會,不得意致伐。衛侯朔入於衛,何以致伐?不敢勝天子也。

螟。

冬,齊人來歸衛寶。

此衛寶也,則齊人曷為來歸之?衛人歸之也。衛人歸之,則其稱齊人何?讓乎我也。其讓乎我奈何?齊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魯侯之力也。』

-

七年春,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防。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霣如雨。

恒星者何?列星也。列星不見,則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以書?記異也。

秋,大水。無麥、苗。

無苗,則曷為先言無麥,而後言無苗?一災不書,待無麥,然後書無苗。何以書?記災也。

冬,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穀。


【春秋公羊传注疏】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据继君不绝也。

○君弑,申志反,下皆同。

[疏]『公何以不言即位』。

○解云:隐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然则彼已注解,是以此处不复注之。

『春秋』至『即位』。

○解云:而言【春秋】者,欲道孔子意,【春秋】之内皆尔,非止此处,故举其大号言之,是以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然则宣公之传不言子,直以其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亦不由宣公非子赤之子,故不言子。


隐之也。孰隐?隐子也。隐痛是子之祸,不忍言即位。

[疏]『孰隐』至『子也』。

○解云:庄公既逾年即位之后,合称成君,而言子者,凡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故也。若表臣子之心,不可旷年无君,乃称公耳。


三月,夫人孙于齐。孙者何?孙,犹孙也。孙,犹遁也。

○孙,音逊,下及注皆同;孙,犹遁也。遁,徒困反。

[疏]『孙者何』。

○解云:欲言初出,实先在齐;欲言非初出,而与公孙文同,故执不知问。

『孙,犹孙也』。

○解云:凡言孙者,孙遁自去之辞。今此言孙,与【尚书·序】云『将孙於位,让於虞舜』义同,故言孙犹孙也,犹彼文也。而注云『孙,犹遁也』者,欲解彼此之孙,皆为孙遁自去之义,故曰遁也。


内讳奔,谓之孙。言于齐者盈讳文。

[疏]『内讳奔,谓之孙』。

○解云: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非独鲁也。而言内者,讬王於鲁,故言内,犹言内其国,外诸夏之义也。然则内鲁为王,王者无出奔之义,故谓之孙矣。而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言出者,彼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於母也』,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者是。

注『言于』至『讳文』。

○解云:凡言于某者,从此往彼之辞。今此夫人实非始往而言于齐,与昭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文同者,盈满其讳文,若今始然,故云言于齐者,盈讳文耳。


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据公、夫人遂如齐,未有来文。

[疏]注『据公』至『来文』。

○解云:公、夫人遂如齐』,在桓十八年。言未有来文者,欲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之文耳。若然,案下二年注云『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若然,则何氏指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亦无出道,而责未有来文者,夫人如齐之时,得公之命,非无出道,故如此解。


念母也。固在齐而书孙者,所以起念母也。

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礼,练祭取法存君,夫人当首祭事。时庄公练祭,念母而迎之,当书迎,反书孙者,明不宜也。

[疏]注『礼练』至『宜也』。

○解云:存君者,即襄二十九年注云『正月岁终而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存之』。然则今此练祭者,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矣。言夫人当首祭事者,谓夫人当为首而营其祭事也。言时庄公练祭者,谓桓公去年四月薨,今年三月方为练祭,而欲迎母,非谓此时已为练矣。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夫人姜氏孙于邾娄。

[疏]注『据夫』至『邾娄』

解云:闵二年经文。


贬。曷为贬?据俱以孙为文。

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於齐侯,如其事曰䜣,加诬曰谮。

○与杀,音预,下同。谮,侧鸩反,加诬曰谮。

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以淫於齐侯所生。

[疏]『公曰』至『子也』。

○解云:夫人加诬此言,非谓桓公实有此言,何者?正以夫人之至在桓三年秋,子同之生乃在六年九月故也。


齐侯怒,与之饮酒。欲醉而杀之。礼,饮酒不过三爵。

[疏]注『礼饮不过三爵』。

○解云:【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注云『洒如,肃敬貌也』;『二爵而言言斯』,注云『言言,和敬貌』;『礼已,三爵而油油』,注云『油油,悦敬貌』;『以退』,注云『礼,饮酒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者是也。


於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於其将上车时。

○将上,时掌反,下同。

胁幹而杀之。胁,折声也。扶上车,以手胁折其幹。

○胁幹,路合反,本又作『协』,亦作『拉』,皆同,折声也。幹,音古旦反,胁也。

[疏]『於其』至『送之』。

○解云:与下句绝读。

『於其乘焉,胁幹而杀之』。

○解云:二句连读之。

注『扶上』至『幹』。

解云:折音如字。


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据贬必於其重。

[疏]『念母者,所善也』。

○解云:谓念母者,宜【春秋】之所善也。

注『据贬必於其重』。

○解云:即僖元年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於其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注云『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其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是也。


不与念母也。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绝文姜不为不孝,距蒯聩不为不顺,胁灵社不为不敬,盖重本尊统,使尊行於卑,上行於下。贬者,见王法所当诛。至此乃贬者,并不与念母也。又欲以孙为内见义,明但当推逐去之,亦不可加诛,诛不加上之义。非实孙,月者,起练祭左右。

○背,音佩。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见王,贤遍反,下同。为内,于伪反,下『为卑』、『为营』同。去,起吕反。

[疏]注『故绝』至『不顺』。

○解云:谓贬氏是也。距蒯聩不为不顺者,哀三年传云『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注云『曼姑无恶文者,起曼姑得拒之。曼姑,臣也。距之者,上为灵公命,下为辄故』者是也。

注『胁灵』至『不敬』。

○解云:即庄二十五年传云『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注云『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注云『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是胁灵社,不为不敬之道也。

注『盖重』至『当诛』。

○解云:此盖诂为皆也。谓胁社以重阳,距父以尊祖,皆是尊行於卑,上行於下之义。

注『至此』至『之义』。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桓十八年公始如齐之时不贬意也。言又欲以孙为内见义者,正言道鲁臣子不合诛夫人之意。

注『非实』至『左右』。

○解云: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彼注云『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然则此书月者,正是其例。而言月者起练祭左右者,谓此夫人非孙,今乃书孙,书三月,起其练祭在左右故也。若直言春,无以起其练祭矣。


夏,单伯逆王姬。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以称字也。礼,诸侯三年一贡士於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

○单伯,音善,后放此。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治,直吏反。

[疏]『单伯者何』。

○解云:若言内臣,而逆王女;若言王臣,文无王使,故执不知问。

注『以称字也』。

解云:诸侯之大夫例合称名,若贡于天子,理宜尊异,是以见其称字,知其贡于天子。

注『诸』至『一人』。

○解云:皆【书传】文,【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於射宫』,郑注云『岁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物也,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者,是与此同。


何以不称使?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

[疏]注『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

○解云:公子遂如京师者,僖三十年经文也。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者,欲道传云『何以不称使』者,问经不道单伯如京师之意。


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逆者,鲁自往之文。方使鲁为父母主嫁之,故与鲁使自逆之。不言于京师者,使鲁主之,故使若自鲁女,无使受之。

[疏]『逆之者何』。

○解云:天子之臣,其数非一,而鲁大夫使逆其女,故执不知问。


曷为使我主之?据诸侯非一。

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天子同姓者。

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適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天子嫁女於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

○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

○好,呼报反。风,如字,又方凤反。倡,昌亮反。和户卧反。恶,乌路反。齐衰,音咨;下七雷反。

[疏]注『其行婚姻之礼』。

○解云:谓敌偶行事。

注『行君臣之礼』。

○解云:谓君坐于上,而臣立于下。

注『必使』至『主之』。

○解云:谓於女有血脉之亲属。

注『礼尊』至『之道』。

○解云:风,犹放也。言使卑者待已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后卑者乃敢求婚也。云亦不可斥与之者,亦不可斥言嫁於某国,所以然者,正以申阳倡阴和之道故也。

注『天子』至『之礼』。

○解云:知者,见十九年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若其礼异,当有别文。

注『义不』至『之路』。

○解云:注知如此者,正见十九年传下文云『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然则既不得再娶,適夫人没无侄娣,即是绝嗣之义,故云此。

注『礼齐』至『婚姻』。

○解云:义取【穀梁】之文,『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之言也。所以然者,正由吉凶不相求矣。今庄公主婚于齐,相犯二事,是以【春秋】主书恶天子耳。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以言外,知有筑内之道也。于外非礼也。礼,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阙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时鲁以将嫁女于雠国,故筑于外。

[疏]注『以言』至『道也』。

○解云:正以经言于外,以为非礼,则知于内是礼明矣。

注『必阙』至『上也』。

○解云:取下传文为义。


于外何以非礼?据非内女。

筑于外,非礼也。于,远辞也。为营卫不固。不以将嫁于雠国除讥者,鲁本自得以雠为解,无为受命而外之,故曰非礼。

○解,古卖反。

其筑之何以礼?据礼当豫设。

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据诸侯宫非一。

○必为,于伪反,下『必为』、『为襄公』并注同。

[疏]注『据诸』至『非一』。

○解云:即下云路寝、小寝之属是也。於路寝则不可者,谓外内无别。


於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皆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

[疏]小寝则嫌。

○解云:嫌亵渎。


群公子之舍,谓女公子也。

则以卑矣。以为大卑。

○大,音泰,一音他贺反。

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以上传言尔,知当筑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筑例时。

[疏]注『筑例时』者。

○解云:即此年『秋,筑王姬之馆』,二十八年『冬,筑微』,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秋,筑台于秦』之属是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锡者何?赐也。上与下之辞。

○锡,星历反。

[疏]『锡者何』。

○解云:正以变赐言锡,与礼九赐之文异,故执不知问。


命者何?加我服也。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鈇钺,九曰秬鬯,皆所以劝善扶不能。言命不言命服者,重命,不重其财物。礼,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令,力呈反。贲,音奔。鈇钺,音甫,又方于反;下音越。秬,音巨,黑黍也。鬯,敕亮反,香酒。

[疏]『命者何』。

○解云:正以生时有功而受褒赐,今死乃赐命,故执不知问。

注『礼有』至『不能』。

○解云:此【礼纬合文嘉】文也。彼注云『诸侯有德当益其地,不过百里,后有功加以九赐: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其长於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其居处脩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其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其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以虎贲,以备非常;其内怀至仁,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得专征;其亢阳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其孝慈父母,赐以秬鬯,使之祭祀。皆如有德,则阴阳和,风雨时,四方所瞻,臣子所望,则有秬鬯之草,景星之应』是也。

注『礼百里』至『五命』。

○解云:案【周礼·典命】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者是也。


其言桓公何?据锡文公命不言谥。

[疏]注『据锡』至『言谥』。

○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不言谥是也。


追命也。举谥明知追命死者。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尢悖天道,故云尔。

○善行,下孟反,下同。复,扶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言』至『云尔』。

○解云:如此注者,欲决文元年称天王也。


王姬归于齐。何以书?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恩录而书之。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

[疏]注『内女』至『之也』。解云:即隐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隐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然则此事亦在月下,而言不月者,何氏以意斟酌,故如此解。而庄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而不书月者,彼则鲁不主婚,自著天子有恩于王姬故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迁之者何?取之也。以称师,知取之。

○郱,步丁反。鄑,子斯反,又音晋。郚,音吾。

[疏]『迁之者何』。

○解云:欲言实迁,不言处所;欲言取之,而经书迁,故执不知问。


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据莒人伐杞取牟娄。

[疏]注『据莒』至『牟娄』。解云:即隐四年经文。


为襄公讳也。襄公将复雠於纪,故先孤弱取其邑,本不为利举,故为讳。不举伐,顺讳文也。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何大尔?自是始灭也。将大灭纪从此始,故重而书之。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馀丘。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庆父幼少将兵,不讥者,从不言弟意,亦起之。○少,诗照反。

[疏]『於馀丘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闻;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曷为』至『焉尔』。

○解云:桓七年传云『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然则彼巳有传,而复发之者,正以邑不系国,凡有二种,故须解之。即昭三十二年『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与受滥为亟』是。

注『庆父』至『起之』。

○解云:正以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则庄公年十五矣。庆父之年宜十二三,故云幼少将兵矣。所以不书月以讥之者,正以不言弟意亦起之,何者?文元年注云『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尢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然则鲁不言在位之弟者,刺其专贵亲亲而早任以权。今庆父实是公之母弟,若於凡平诸侯之国,则合言弟,但是鲁公之弟,故于例不得言之。既不言弟,刺其专贵亲亲早任以权,则於幼少将兵之义,亦自见矣,故云从不言弟意,亦起之也。杜氏云『庆父者,庄公异母兄』,何氏知其幼者,正见称仲,非兄明矣。


秋,七月,齐王姬卒。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录焉尔。曷为录焉尔?据王后崩犹不录。

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卒录之,明当有恩礼。内女卒例日,外女卒不日者,实不如鲁女也。

[疏]注『内至』至『女也』。

○解云:即僖十六年『四月,丙申,鄫季姬卒』,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之属是也。而庄四年『三月,纪伯姬卒』,庄二十九年十二月『纪叔姬卒』之属皆不日。庄四年下文注云『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於葬』是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书者,妇人无外事,外则近淫。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郜,古报反。二传作『禚』,四年亦尔。近,附近之近,亦如字。

[疏]注『不致』至『是也』。

○解云: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注云『奔父母之丧也。不言奔丧者,尊内也』,『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是也。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月者,卫朔背叛出奔,天子新立卫公子留,齐、鲁无惮天子之心而伐之,故明恶重於伐,故月也。

○溺,乃历反。

[疏]『溺者何』。

○解云:欲言内臣,经不书氏;欲言外臣,复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吾大』至『者也』。

○解云:隐九年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桓十一年『柔会宋公』以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云『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然则今复发传者,嫌会雠人而致贬故也。

注『所伐』至『大夫』。

○解云:称名为将大夫不书卒者,正以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也。知未命大夫得书卒者,正见隐九年经书侠卒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宜从重。无氏者,少略也』者,即其义。

注『与桓同义』。

○解云:桓十一年『柔会宋公』已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今溺亦然,故言与桓同义。

注『月者』至『出奔』。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二年『夏,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今此月者,背叛出奔,罪重故也。其背叛出奔之事者,即桓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是也。

注『天子新立卫公子留』。

○解云:【世本】及【史记】并有其事。


夏,四月,葬宋庄公。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他事不见也。

○不见,贤遍反,下皆同。

[疏]注『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至『见也』。

○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皆贬去其葬以见篡,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注云『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又宣九年秋,『晋侯黑臀卒于扈』,彼注云『不书葬者,篡也』之属是也。其篡明者,不嫌非篡,故不去葬以见篡,即隐四年『卫人立晋』,桓十二年冬『卫侯晋卒』,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又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至僖十七年冬『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葬齐桓公』;又哀六年秋『齐阳生入于齐』,至哀十年春『齐侯阳生卒』,夏『葬齐悼公』;此等皆由其初有立、入之文,不嫌非篡,故书其葬。今宋公冯初篡不明,所以亦书其葬者,正以其父缪公有让国之善,故计其父功而除其篡罪,故云篡以计除也。襄十四年夏『卫侯衎出奔齐』,至二十六年春『甯喜弑其君剽』,『卫侯衎复归于卫』,传云『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注云:『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又宣六年传言『而立成公黑臀』,彼注云『不书者,以恶夷獆也』。然则剽与成公之篡皆不恶者,以恶衎与夷獆矣,是为以起他事不见。今宋庄公之立不书恶之者,自以计除之不见义,故云非以起他事不见也。既以计除,则迥然无罪,故得书葬,何则?晋侯重耳亦篡不明,而僖公三十三年得书『葬晋文公』者,【春秋】为贤者讳也。


五月,葬桓王。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改,更也。改葬服轻不当月,月者,时无非常之变,荣奢改葬尔,故恶录之。书者,诸侯当有恩礼。

[疏]『此未有言崩者』。

○解云:桓十五年经书『三月,乙未,天王崩』,何言未有言崩者?正以此年事不相接故也。

『盖改葬也』。

○解云:案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经即书其改卜。此若改葬,经宜书改,而不书改者,盖以天王之崩去此七年,是改可知,何劳书改乎?其改卜牛须书改者,若直言卜牛,嫌卜前口伤之牛,故须言改以明之。传必知改葬者,正见【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周人荣奢改葬桓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故也。

注『改葬』至『录之』。

○解云:言改葬服轻者,即【丧服】云『改葬緦』是也。言不当月,月者,欲决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文也。言时无非常之变者,即决礼有非常之变者,将亡失尸柩之时改葬也。言荣奢改葬者,即【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夜明周人荣奢改葬恒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也。若然,案【春秋说】改葬在恒星不见之后,即宜在七年之末,而在三年者,宋氏云『由三年改葬,故七年恒星不见夜明者,正由今日荣奢改葬故也』。云故恶录之者,谓由此之故,恶而深录之也。

注『书者』至『恩礼』。

○解云:文九年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然则此改葬桓王,非彼之类而得书者,欲见诸侯当有恩礼故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据叛也。

○酅,户圭反。

[疏]『纪季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


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妹。』纪与齐为雠,不直齐大纪小,季知必亡,故以酅首服,先祖有罪於齐,请为五庙后,以酅共祭祀,存姑姊妹。称字贤之者,以存先祖之功,则除出奔之罪,明其知权。言入者,难辞,贤季有难去兄入齐之心,故见之。男谓女先生为姊,后生为妹,父之姊妹为姑。○共,音恭。难辞,乃旦反,下皆同。

[疏]『鲁子曰』至『姊妹』。

解云:传所以记鲁子者,欲言孔氏之门徒受【春秋】,非唯子夏,故有他师矣。其隐十一年传记『子沈子』者,欲明子夏所传,非独公羊氏矣,故辄记其人以广义也。季为附庸而得有五庙者,旧说云比诸侯之礼故也。直言以存姑姊妹,不言兄弟子侄者,谦不敢言之。欲言兄弟子侄亦随国亡,但外出之女有所归趣而已。

注『故以』至『於齐』。

○解云:凡言首者,先服之辞,纪国未灭,今以往服,故谓之首服也。先祖有罪於齐者,即四年传云『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是也。

注『言入』至『见之』。

○解云:正以襄二十六年二月,『卫孙林父入于戚』;定十三年『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之属,皆是不获已,故以为难辞也。

注『男谓』至『为姑』。

○解云:皆【释亲】文。111


冬,公次于郎。次者,兵舍止之名。

[疏]注『次者』至『之名』。

解云:正以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之文故也。


其言次于郎何?国内兵而当书,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虽有事而犹不书是也。

[疏]注『国内』至『是也』。

○解云:『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者,定八年传文。案昭十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定十二年冬,『公围成』之属是也。


天子 夫人 注云 解云 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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