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盗挖洞8天偷走600多万元财物 一审被判13年

去年,来宾发生轰动一时的黄金盗窃案,价值629万余元的珠宝在闹市区被人用打洞的方式盗走。

4月16日上午,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藏匿地下8天挖洞

2018年9月5日凌晨,来宾闹市区一珠宝店,发生一起诡异的盗窃案:被告人叶姜云利用切割机、电锤等工具连续挖洞8天后,盗取了金店内的黄金首饰。

案发珠宝店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8年8月底,被告人叶姜云购买切割机、电锤等作案工作,从来宾市兴宾区某商业广场的地下负一楼往一楼的某珠宝店打洞。

2018年9月5日凌晨0时许,叶姜云将珠宝店的地板打通后,遂从地洞进入珠宝店内实施盗窃。

2018年9月8日,公安民警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融侨宜家小区将叶姜云抓获归案,并当场在其住处查获其盗窃珠宝店所得的黄金9745.5克、铂金手镯、项链499.99克。

来宾珠宝店失窃案现场模拟。

偷走价值629万余元财物

经来宾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黄金、铂金等物品共价值人民币约629万余元。

庭审现场。

兴宾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叶姜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叶姜云有期徒刑13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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