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医院救,单政府买!这就是政策的温度

最新消息,武汉市卫健委官宣,凡是在各发热门诊留观的病人,门诊费均由政府买单。

在新型肺炎疫情来势凶险的时刻,此举意义重大。

人类对新型传染病了解不够,只有在隔离场所对患者进行治疗,才是对公众和患者双负责,否则只会造成更大规模的传染。

但新型传染病往往治疗起来花费良多,对被传染者来说是额外负担。

医疗费政府兜底,能鼓励疑似感染者主动寻求治疗,从而有效控制疫情传播。


设计:金鼎(图片来源:中国日报)

早在“非典”肆虐期间,中国就有为困难患者减费、甚至免费医疗的先例。当时的卫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多次联合发文,要求各地政府减免困难群众治疗“非典”的医药费,各地也确实严格践行了要求。

这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程度尚轻,远没有到“非典”的地步。武汉市政府此举,有望起到关键作用,鼓励疑似感染者走进医院,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

事实上,中国《传染病防治法》已明确有考虑经济的条款,也对卫生部门进行了足够的授权:

第四十一条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第六十二条 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也对此进行了细化: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医疗实践中,艾滋病等传染病都是免费治疗。具体到这次,国家卫健委已明确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武汉市卫健委则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可以说起了个好头。其它地区,是否可以考虑跟进?政府兜底的医疗,是否可以考虑全国推广?

此外在上海等地,医保对甲类传染病是全报销的。这次既然采取甲类防控措施,这些地区的病例是否也可以全报销?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容不得半点马虎。武汉市此举既能体现法律和政策的温度,又将是社会治理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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