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嬉戏打闹,这是天性。但对于重庆璧山居民刘女士来说,6 岁女儿在街头嬉戏打闹的结果却让人难以接受。由于女儿嬉戏中撞倒了一位八旬老人,最近,法院一审判决监护人刘女士赔偿对方 16 万多元。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下午,刘女士的女儿在璧山碧泉街道双狮社区人行道上玩耍,可到了傍晚时分,双狮社区居民刘婆婆的儿子谭少勇找到刘女士,他称当天 85 岁的母亲刚刚出门,就被在人行道上奔跑的刘女士的女儿撞倒在地。
刘婆婆:" 我到那里去吐痰,我咳嗽,就去吐痰。她跑过来,把我掌起推,我说要遭摔倒,推不得,小孩,一下就推下去,(我)就倒在地上,就摔痛了,一身都痛,现在都还痛。"
事发之后,刘女士首先给刘婆婆垫付了一千元的治疗费。刘婆婆的儿子谭少勇赶到现场,双方进行了协商,谭少勇还对协商的过程进行了录音。根据这份录音,刘女士表示,既然 6 岁的女儿撞伤了老人,他们愿意支付老人的治疗费用。
刘女士:" 我说我都是运气不好,没得法,我就当蚀财,蚀财免灾,我还是好心好意的跟他说,心想是自己的孩子(干的)就是我的孩子(干的)。我就想救人要紧。"
然而,85 岁的老人这一摔倒,可不得了。近两年的时间以来,老人家都一直卧病在床,生活全靠家人护理。据刘婆婆的儿子介绍,摔倒导致母亲左腿骨折,慢性心功能衰竭,随后,冠心病和脑梗死等多种疾病接踵而至。据此,刘婆婆的儿子代表母亲提起了民事诉讼。
刘婆婆的儿子:" 我们提起司法诉讼。49 万元的索赔,律师帮我们算出来的。"
经过近两年的调查,今年十一月,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谭少勇提供的录音证据,再加上当地派出所的调解笔录。刘女士作为女儿的法定监护人,对刘婆婆的摔倒受伤负有责任,判令刘家赔偿 16 万 1 千多元。
对于刘女士而言,当初 6 岁女儿只是在街头嬉戏打闹一下,即便是将老人撞伤了,赔偿也不会太高,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最后的结果会是如此严重。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刘女士表示不服并决定上诉。刘女士说,目前她已经找到多名证人,这些证人都能证明女儿当时没有撞到老人。刘女士希望这些证人能在上诉的过程中,为自己争取到一个有利的结果。
附近居民:" 都在喊老太婆摔倒了,我走过去,就看到那个老太婆摔倒在地上,撑不起来,也爬不起来,这些小孩就在我们这边耍,听到(老人摔倒了),就跟着跑过去,就去牵她。"
附近居民:" 我们在那边耍,只是看到她(老人)在地上睡起的。"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刘女士找到的几位目击者都没有看到老人到底是怎么摔倒的。因此这些证词到底能不能被法院采信,暂时还无法确定。目前,刘女士已经聘请了律师,正式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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