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86个受理点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386个受理点于9月1日起全面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工作。

截至9月1日17:30,全省共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办2030张。

香港居民在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综合办证中心窗口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 龚剑锋 摄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指南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流程

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片

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

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

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采集指纹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我省各地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受理点

请登录平安南粤网(http://www.gdga.gov.cn)或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查看广东省公安机关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受理点布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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