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玥案宣判嫌犯"降罪"引迷思:公正审判何时至

闲暇时会数天上飞过的飞机,幻想着哪架飞机可以载着她回家,这曾经是留美中国女学生江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在2016年1月16日,几声枪响过后,江玥再也无法实现回家的心愿。

美国亚利桑那州中国留学生江玥驾车被追尾,而后遭美国中年女子枪杀。日前,女嫌犯在受害人家人不知情情况下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承认犯有二级谋杀罪,面临最高刑期25年,嫌犯“秘密减刑”引起受害人家人的不满。当地时间6月15日,法庭会对该案件做出宣判,可否产生公正的结果?答案还未可知。

2018年6月11日亚利桑那州坦佩市,中国留学生江玥被枪杀现场附近,家人及当地侨界为江玥举行了追思会。当地华人、留学生及亚利桑那州主流媒体参与现场活动。(美国侨报网/杨文田 供图)

嫌犯“降罪” 受害人家属赴美讨公道

2016年1月16日下午,江玥驾驶一辆汽车,与她同行的还有男友陈恩东。在路口处等红灯时,他们的车被嫌犯戴维斯(Holly Davis)驾驶的汽车撞上。

随后,陈恩东下车查看,发现车后被撞了一个坑。他看到后车的白人女司机坐在驾驶位,手里拿枪,透过车玻璃对着自己。

陈恩东慌忙回到车上,催促江玥说:“咱们走,这人有枪!”江玥立即转动方向盘,但是被右前方的一辆货车挡住了去路。

此时,持枪的白人女司机来到江玥的一侧,手枪隔着车窗玻璃对准江玥的头。当时车已经在行车档,江玥却因为慌乱移动了档位,车未能启动,再移动档位的时候,戴维斯就开枪了。

戴维斯对江玥开枪数次,江玥中枪后车子失控,撞上另一辆轿车后才停下。最终江玥被送医后不治身亡。

地方检察官最初指控戴维斯14项罪名,包括一级谋杀、持致命武器恐吓、持致命武器妨害治安等三项重罪指控。戴维斯曾经在2016年2月的听审中表示不认罪,她称自己患有精神抑郁,要求做精神判定,并且表示在案发前,自己服用了过量止痛药。

今年4月,嫌犯戴维斯突然表示认罪,承认二级谋杀。检方对戴维斯的指控也由一级谋杀变成二级谋杀,其他指控都被撤销了。

在受害人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检察官与戴维斯达成认罪协议,若法官按照检辩双方的协议量刑,嫌犯在狱中服刑最多25年。

江玥家人不满这一结案结果,已于近日赶往洛杉矶,寻求法律咨询,准备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检方以一级谋杀罪名重新起诉戴维斯。

6月12日上午,当地法院举办了江玥案听证会。法官在听取完申诉后,表示不接受律师和家属撤销认罪协议的请求,6月15日按原定时间表,开庭审判。

“不能接受的结果” 社会各界齐关注

“真没想到是这种结果,我们不能接受。”江玥的父亲江勇在接受美国《侨报》采访时激动地说,“我们要求一个公正、公平的审判与量刑。”江勇认为,对于戴维斯的量刑应至少是终身监禁。

两年前,江玥命案刚发生时,江勇曾要求检方对嫌犯寻求死刑判决,当时检察官表示,在美判处死刑不易,按一级谋杀罪名起诉把握性更大。

江勇说,检方对于接受二级谋杀认罪协议的解释太牵强:检方担心陪审团中会有人有种族偏见,对判案结果很难达成一致,导致案件流审。

“按一级谋杀起诉是最基本的条件。”这是江勇的诉求,他表示这次要看到最后结果才会离开美国。

两年多来,江玥命案也一直受到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高度关注。中领馆向法庭和法官转达了受害人家属的陈情信,呼吁本案裁决公正,并与侨社代表一起面见本案法官,表达对广大中国留学生人身安全和公平权益的关注。

不仅是家属和中领馆,这一案件的发展也牵动着当地华侨华人及中国留学生的心。6月11日,在江玥被无辜杀害的现场,江玥家属、当地侨界以及中国留学生举行了追思会,表达对此案凶犯“降罪二级谋杀”的不满。

2018年6月8日上午,在柔似蜜邓洪律师事务所内召开江玥案新闻发布会,江玥的父亲江勇、表姐徐翔赶到现场,面对记者宣读家属陈述书,强烈要求严惩凶手。(美国《侨报》/章宁 摄)

计划杀人还是意图杀人?量刑定罪引迷思

江玥案嫌犯“降罪”一时间引起舆论哗然。据美媒报道,江玥的表姐表示,一级谋杀罪名与二级谋杀罪名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计划杀人(planning to kill),后者是意图杀人(intent to kill)。

江玥家人在接受美国《侨报》采访时指出,戴维斯是有计划杀人的。根据当地法院江玥命案的庭审记录,戴维斯在犯案前曾在家中给男友留有一张写有“你会在新闻上看到我”字样的纸条,表明她已有杀人预谋,只是没有明确的行凶对象。

法庭文件显示,辩方律师曾以戴维斯患有抑郁症、嗑药为由,为她解脱罪责。但江玥家人在庭审记录中查出,戴维斯在犯案前两年已停止了嗑药,基本在相同时间她也停用了抗抑郁症药物。为此江玥家人认为,“除非戴维斯在犯案时抑郁症复发,否则不能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此外,“戴维斯犯案时使用的武器是非法得来的,而且非法持枪,计划行凶,这些足以构成一级谋杀罪。”江玥家人表示,完全不能接受给戴维斯定二级谋杀罪。

加州律师邓洪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如果戴维斯被判一级谋杀罪,将面临终身监禁甚至死刑,但若被判定二级谋杀,则只会面临10年至25年监禁。

邓洪认为,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有严重失职行为。他指出,检察官没有尽最大努力告知被害人家属相关进展,也未让家属在判决过程中行使他们的参与权,此外,检察官理应主持公道,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但此案检察官面对种族倾向却低头退却。

人微言轻?华侨华人如何维权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为何美国法律还会让无辜的受害者及家人承受无法挽回的代价?休斯敦华人律师陈文接受国际在线采访时,对此分析说,这和美国法律的内在缺陷有关。

“美国刑法在制定的时候就不够严谨,法律太强调施害者的权益,对受害者保护不够,对犯罪人员惩罚不够。”

针对华人受害却无法得到公正对待的情况,陈文指出,“美国的种族歧视依然存在。”陈文说,目前白宫中的少数族裔成员非常少,亚裔更低,华人官员、法官、警察非常少,因此华人没有族群优势。

陈文建议,在美留学生或在美居住的华人发生刑事案件后,要和当地政府机构如警察局、检察机关、法院等密切联系、反映情况,也要找合适的律师咨询。

“美国有一些保护受害人的组织,通过和这些组织沟通可以获得更多信息,包括如何申诉、如何和政府机构打交道,如何收集证据等”。陈文说,如果华人是受害人,也可以联系当地的华人组织、社团,通过媒体报道来引起美国社会的重视。

洛杉矶华人律师华强受国际在线采访时,也认为在司法不公面前,华人自己要更加努力。“受害人的家属要明白,自己有权利请私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检方是受害人的律师,但是在赔偿等方面要由私人律师出头来帮助华人争取利益。”

华强还建议,在美留学生和其他华侨华人要有法律意识,首先自己不要违法,如果遇到司法不公,要积极寻找有正义感的律师和社团组织来发声和曝光,给司法不公施加舆论压力。

对此她总结道,华人社会要加强团结,利用舆论的力量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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