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吴鹤臣“百万众筹”: 不涉嫌刑事犯罪

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百万众筹”事件依然在舆论中发酵。4月8日,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原名吴帅)因突发脑出血在天坛医院救治,目前仍在住院中。在吴鹤臣突遭意外后,其家人为其在某众筹平台上发起筹款,金额为100万元。然而网友发现,吴家在北京有两套房产、一辆车,经济状况较好,但是却勾选了“贫困户”标签,因此,网友对众筹金额及动机展开讨论。

之后,吴鹤臣妻子张泓艺对公众表示,自己家已经很困难了,鉴于病情不可预知,所以要提前把一切可能拿到的援助握在手里。她还表示,100万是众筹上限,截至5月3日晚已筹到14.8万元,暂时够用,筹款页面也已关闭;两套房子是公租房无法出售,车要留着日常出行所以也不能卖。最后,她坚持自己“没有逼捐也没有骗钱”,并援引郭德纲的话,“我们只对买票进来听的观众负责。”

对于此事件背后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庞理鹏律师对《一线》进行了解答。

首先,吴鹤臣家人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呢?庞理鹏律师指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其所众筹款项的事实不真实,且众筹的目的是为了“圈钱”,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供自己挥霍,并且达到一定数量的,则涉嫌诈骗罪。但如果其筹款情况属实,主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捐赠人也并非基于错误的认识而捐赠财物,是不涉嫌刑事犯罪的。

庞理鹏律师表示此事件之所以备受关注,可能与吴鹤臣作为德云社成员的职业背景有关,大众对于吴鹤臣的家庭资产情况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心理预期。在此背景下,吴鹤臣家人采用众筹方式公开筹集钱款且在平台采用“贫困户”的标签引发公众的质疑,但根据水滴筹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平台并没有规定有车有房不能发起筹款,且“贫困户”的标签是误操作的行为,吴鹤臣家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诈骗。

庞理鹏律师进一步说明,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捐赠式众筹和个人求助的法律法规,目前已经颁布实施的与捐赠式众筹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主要有《慈善法》、《合同法》、《公开募捐平台管理办法》等,但确实面临法律不健全的困境。上述规定对规范慈善机构、募捐平台的组织管理、虚假诈捐和诱导捐款可处以警告、责令退款募捐财产、罚款等处罚作出了规定,但对捐赠式众筹机构的性质、地位,内部管理与运营制度、平台如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平台对项目的实际审核、求助者应具备何种条件和信息等并无具体限制,法律亟待完善。

对于事件未来的发展走向以及解决途径,庞理鹏律师分析说,法律不健全不代表发起人可以肆意违法犯罪,实践中一些众筹平台在其平台规则中对发起人进行了约束和监管,如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等平台规定了“发起人承诺书”环节,规定发起人收到的全部救助款项将直接用于对被救助人的救助,不能挪作他用等。如确实发生争议,可通过《慈善法》、《合同法》等规定定纷止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也可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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