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讨论女性是否能合法堕胎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讨论什么?
近日,美国6州通过的“心跳法案”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使得无数女性不寒而栗。有人直呼,美国历史直接倒退50年。今日,当地著名演艺圈人士Lady gaga和蕾哈娜也亲自下场,直言禁止女性堕胎的不合理。
禁止堕胎是一种暴行,我将为生活在这一制度下的受苦女性祈祷
蕾哈娜:“看看这些为美国女性做决定的白痴们,丢人死了”
很明显,能否合法堕胎代表着的,其实是所有女性能否拥有生育自主权的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全球几乎三分之二的妇女居住在可以根据各种社会、经济或个人原因要求堕胎的国家。而完全禁止女性堕胎的国家,寥寥无几,只有拉丁美洲的3个国家和欧洲的2个国家。
如果说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堕胎合法化为各州女性自由堕胎奠定了基础。那么,2019年,接连6个州出台类似的“心跳法案”,可能也将变成一个糟糕的信号。在那里生活着的所有女性,今后或许还要蒙上更多的阴影。
昨晚,我们强奸了所有的女性
本周二,就在阿拉巴马州所有议员还在讨论反堕胎法案时,阿拉巴马州民主党领袖鲍比·辛格尔在辩论时声称:“昨晚,我们强奸了阿拉巴马州的所有女性,我们把她们变成了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中那个可怜的女主。”
鲍比·辛格尔顿就反堕胎法案进行辩论时发表讲话
“这是一种怎样的耻辱和歪曲!这项法案根本不关心阿拉巴马州的公民、根本不关心阿拉巴马州的所有母亲、也根本不关心男人是否会利用女人、是否会强奸她们、是否会榨取她们让她们被迫剩下像自己一样的孩子。”
然而,这位民主党人的呼吁还是没能阻止这项法案的通过。阿拉巴马州州长在当地时间15日,依然签署了这项颇具争议的堕胎禁令。
有媒体评价,这项堕胎禁令是美国自1973年来最严格的法案。
根据众议院314号法案的文本,政府禁止了该州的所有类型堕胎,仅有“为了防止对妇女造成严重的健康风险而必须堕胎”可以不计在内。此外,该法案将堕胎程序直接定为犯罪范围;其中,实行堕胎为A类重罪,医生可被判处最高99年监禁;企图堕胎将被认定为C类重罪。
该法案将于6个月后正式生效
在具体的文本中,我们找到了提出这项法案的荒诞理由:
首先,合法堕胎者呼吁维护妇女的权利,但却忽视了未出生孩子的人性。然后拿出了所谓的医学证明,表示婴儿的心脏大约在6周时开始跳动。在大约8周的时候,超声波就可以检查出婴儿心跳。
其次,在说完了堕胎是不尊重婴儿的人权后,文本还将堕胎等于屠杀: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约有600万犹太人在德国集中营被杀害;也曾有300万人被苏联处死;1958年间,有250万人被杀害;战争期间,柬埔寨有150万至300万人杀害;1994年的卢旺达种族灭绝中,大约有10万人被杀害,所有这些都是被广泛认为是危害人类的罪行。相比之下,自1973年以来,美国有5000多万婴儿被堕胎,是以上这些事件中,死亡人数总和的三倍多。”
简单点说,就是该法案认为:堕胎在美国合法之后,人们堕胎数量超过了历史上严重的屠杀事件,所以性质更加严重......
此外,阿拉巴马州州长在通过法案时还声称,这项复古的法案代表了阿拉巴马人一直以来秉承的价值观:孩子是上帝的礼物。但在具体的规定中,却没有区分任何形式的受精,也就是说,即使女性被强奸受孕,也必须继续怀孕。哪怕是在受精卵没有出现心跳的前6周,阿拉巴马的女性也不能堕胎。
显然,这样的宗教理由似乎并不能很好的成立。那么,还有没有可能是其他原因?怀了就必须生,这样把女性当做生育机器的法律,到底是为了什么?
2018年,美国经历了32年来最低的出生率或许是为了生育率。
同样在这两天,美国国家卫生统计中心发布了一份最新的报告显示,去年美国的新生儿数量降至32年来的最低水平。报告显示:2017年至2018年,15岁至19岁青少年的生育率下降了7%;20 至 24岁女性生育率下降了4%;25至29岁下降了3%;30至34岁的女性中,比例下降了1%。
按照阿拉巴马州禁止堕胎法案的逻辑,堕胎等于屠杀;那么如果禁止堕胎,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死亡,人口自然越来越多。然而堕胎,真的等于屠杀吗?而且如此全面地封杀堕胎行为,真的会有效果吗?
堕胎不是谋杀,堕胎禁令也不会奏效
把堕胎等同于谋杀,实在是一种修辞手法和道德上的夸张。
在很多反对堕胎合法的人看来,“胎儿”和“婴儿”没有任何区别。然而早有医学证明,只要受精卵在21周之前脱离母亲身体,即使它们戴上呼吸器,也无法存活。此外,在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2010年发布的研究显示,胎儿至少在24周之前没有任何感觉,因为此时它们的大脑神经压根就没有形成。
退一万步讲,即使是胎儿6周之后会出现心跳,它也没有任何意识和思维,说白了仍然是受精卵而不是人。有人会把鸡蛋等同于鸡吗?会有人把鱼子等同于鱼吗?会有人把青蛙卵等同于青蛙吗?
此外,就算阿拉巴马真的开始实行禁止堕胎的法案,历史也已经告诉了我们,根本没有什么卵用。
早在2007年,纽约时报就已经对禁止堕胎和堕胎合法地区的终止妊娠率做过报道。在2012年和2016年,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the Lancet)都发表了一些研究,展示了世界上几乎每个国家的堕胎率数据。
全球以堕胎告终的意外怀孕百分比(按地理区域和时间期限划分)
此外,还有在2018年3月,古特马赫研究所发布了一项名为《2017年世界范围内的堕胎:不平等的进步和不平等的机会》的研究。
在以上这些的研究中,研究人员都是从全球各个国家收集和分析的堕胎数据,最终的结果竟然是惊人的相似。他们都发现,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虽然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允许堕胎,但是全球的堕胎率反而一直在下降。此外,所有研究提供的数据都表明,世界发达地区的堕胎率下降速度,要比发展中国家快。
在发展中地区,1000名妇女中有过堕胎经历的平均有36人;而在发达国家中,1000名女性有堕胎经历则为27人。而且在1990年至1994年至2014年期间,发达地区的堕胎率显著下降,从46%降至27%,但发展中地区的堕胎率大致相同。
当然,这些只是发展中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堕胎率差别。这说明了美国在2014年之前,没有再现心跳法案的时候,堕胎率就在不断下降。如今的禁止堕胎,不仅鸡肋,可能还会起到反作用。
因为如果要以堕胎是否合法的地区划分的话,堕胎率其实没什么太大差别。在有严格堕胎法的国家中,堕胎率反而还要高出一点点。
研究显示,在完全禁止堕胎或只允许妇女危机情况堕胎的国家中,堕胎率是千分之37,而在不加限制地允许堕胎的国家中,堕胎率是千分之34,总体来说差别并不大。
此外,截止到2018年,全球16.4亿育龄妇女人口,生活在完全禁止堕胎国家的只有6%,37%的妇女生活在可以自由堕胎的国家。但将堕胎合法化的国家也确实在不断增加,2000年至2017年间,全球有33个国家扩大了允许堕胎的范围。
反过来想想,如今阿拉巴马州这一“倒行逆施”的政策,基本可以等同于让女性们再裹上小脚。
关心受精卵的人权,女性怎么办?
最重要的一点是,如今阿拉巴马州的禁止堕胎法案中,没有任何关注点落在育龄妇女这个群体上。
堕胎,科学的称呼其实是终止妊娠。当我们把堕胎称呼为终止妊娠的时候,整个引产过程的主语似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前者将重点放在了胎儿身上,而后者的主语,是某位决定终止怀孕的女性。
这并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因为相比于把“堕胎等同于屠杀”的论调,把主动性还给育龄女性,才是真正尊重了这个过程中的主体。
阿拉巴马法案反对者示威:保证堕胎安全与合法、我是女人不是子宫......
禁止堕胎,首先会威胁到的是女性的身体安全。
根据古特马赫研究所的调查,终止妊娠只有在医学上是安全的(合法性),和专业的学者进行手术时,人工流产的安全性才是最高的。如果只满足了其中一项,人工流产的安全性就会大打折扣。
数据显示,在2010年至2014年每年发生的5600万例人工流产中,有高达2500万例(45%)是不安全的。总的来说,每年55%的堕胎是安全的,31%是不安全的,14%是最不安全的。堕胎在合法的地方往往比在法律限制的地方更安全。
将堕胎非法化,如何保证女性的身体安全?要知道,全世界至少8%的产妇死亡是由于不安全堕胎,每年至少有22,800名妇女死于不安全堕胎的并发症。
其次,就是老生常言的生育自主权了。
在一个极度父权的社会中,往往会充斥着这样一种论调:怀孕是一种非常美好的经历。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呕吐、妊娠期糖尿病、痔疮、肠道问题、尿失禁或任何伴随怀孕和分娩的常见并发症。即使女性在怀孕期间不会遭到太多痛苦,但95%的初产妇在生产时也会经历阴道撕裂。
而这些,都应该是女性自己的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对女性生育自由的阐述中,是这样的规定的,妇女的生育权利可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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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和安全堕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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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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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强制绝育和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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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高质量生殖保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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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和获得生育机会的权利,以便作出自由和知情的生育选择
由此可见,不论是完全禁止堕胎还是绝对强制堕胎,都是一种倒行逆施,都是对一种女性的侵犯。阿拉巴马州那位民主党议员的言论,并没有半点的夸张。
数据显示,大约每4名美国女性中就有1人会在45岁之前堕胎。而2015年美国的一项调查中,大约95%的堕胎女性声称,堕胎对她们来说是正确的决定。
“身为女性,永远不要忘记你的身体是你的。未经你的同意,任何人都无权使用它的任何部分。你的乳房是你的,你的阴道是你的,你的子宫是你的。容纳你灵魂的身体由你做主,没有你的允许,不要让任何人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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