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海交通大学与多伦多大学在教学、科研等领域的深入合作,两校于2018年签署了学术交流基金协议。现在双方达成一致,面向全校教师员工,启动第一轮征集(2019-2020年度)。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年度本基金不限领域,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双方教师共同合作授课 · 双方教师共同负责科研项目的执行、学术研讨等 · 教学、培训、学术研究等活动 · 双方学生及教职工交流互访 · 截至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17:00。 · 中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yantsao@sjtu.edu.cn,同时抄送学院外事副院长。 申报材料包括中文版项目信息及中加双方共同准备的英文版材料,包括项目信息、项目详情、团队成员信息。其中项目详情和团队成员信息说明如下: 1. 项目详情。不超过一页A4纸,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 合作研究和活动计划(研究人员及/或学生互访计划,联合指导学生计划); · 项目对双方在此次合作范围以外长期合作的促进作用; · 种子基金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发表合作论文、联合出版物,师生至少一年内进行一次访问,以及共同制定合理的目标,适时联合申请其他外部联合研究资金支持等。 2. 团队成员信息。每个团队成员不应超过2页A4纸。包括个人简历(一页A4纸之内)和个人最佳出版物列表(限列10项)及近三年来获研究资助情况(2016-2018年)。 · 我校本次拟资助6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约75,000元,具体数额视最终获选数量调整。 · 本基金用于与项目相关研究人员或/和学生的差旅费用为主,差旅费应超过70%;其他也可用于非编人员劳务费、会议费、印刷费等,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两校分别成立遴选委员会;主要考察项目内容的合理性、双方合作的基础(研究互补性)、预期成果和影响力,团队实力等。 项目周期为1年。项目结项后,需提交一份结题报告(中文),包含已完成工作,初步成果(包含交流基金的联合科研成果及/或联合培养学生成果),下一步计划等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ryantsao@sjtu.edu.cn,同时抄送学院外事副院长。具体请以国际处通知为准。 1. 项目主要参与者必须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和多伦多大学的在职人员; 2. 原则上学术交流基金不可重复申报。根据中外双方关于本项目的协约,在交大有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人员,不可参与本次申报。 3. 2019年7月30日,上海交通大学与多伦多大学将公布获选名单。 4.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曹扬:021-34206751。 供稿|曹扬 排版|顾湘 责任编辑|孟佳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多伦多大学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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