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房价的大幅上涨,
带动了租金的提高。
于是,不少房东纷纷动起脑筋,
计划着赶走租客,
“装修”加价再出租!
这招真的好用吗?
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个真实的套路。
Paul Kolinski是一名音乐家,目前租住在College-Dovercourt 地区,而且一住就是10年,每月支付830加币作为租金,外加水电。
本来住的好好地,与房东的关系也算融洽!
可最近,房东却坚持说他要翻修这栋楼,把他赶走了!
Paul Kolinski
Paul Kolinski好心塞,他说无论房租是否增加,搬家就意味着不得不提前支付3-6个月的租金,因为首期租金和一个月房租押金是每一个房东的最低要求。
但是他没钱啊!Paul Kolinski是标准的月光族!
搬家的话,他不得不选择分期贷款,然后慢慢还利息!一旦他这样做了,就很难在财务上摆脱困境。
Paul Kolinski租的房子
于是房东们的“套路”开始上演!
房东说,你先搬出去,装修好了,你可以以同样的租金再搬回来!
但事实是,一旦房客们被赶出去,很多人没有经济能力再搬回去住了,因为房东们不会让你知道翻新时间是多久。
经常发生的故事就是,租一辆卡车搬家,找到一个新房子,签一份新租约……然后房东说你的房子准备好了,还会回来吗?怎么可能,新的房子的租约也没有到期啊!!!违约金房东可不会管!
不少房客都觉得委屈, Paul Kolinski也有同样的感受!感觉一直被套路所操纵!
于是Paul Kolinski找到了各种专家,给他支招,对付房东!
第一招:
安大略省出租房屋供应商联合会(Federation of rent Housing Providers of Ontario)主席托尼欧文(Tony Irwin)说:房主以翻新为由必须出示市政府颁发的建筑许可证,证明正在进行重大翻修。
Tony Irwin
仅仅涂了一层油漆可不算重大翻修哦!而且建筑许可证,是可以在网上搜索到的,骗不了人!欧文还说,如果租户因为翻修被迫迁出,他们有权要求三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第二招:
破产贷款Hoyes Michalos的经理Scott Terrio说:即使拿出了建筑许可证,房客们也可以以安省房屋租赁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Scott Terrio
安省房屋租赁法明确规定:房屋装修不可成为结束出租关系的理由。
(租房标准合约)
细则为:1.如果房屋确实需要装修,提前需3个月通知租客。2.房屋装修完毕后,需第一时间通知租客返回居住。3.这期间的费用由房东承担。4.房客返回后,租赁合同不得改变。
房东为什么要用翻修这个理由?
如果是同一个租客,房东装修、翻新房子,提高了房屋质量,租金涨幅超过1.8%就需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还不一定成功。
但如果换一个租客,租金涨幅轻轻松松可能就会提高10%。
不过这一届的租客真的很不好惹,不仅熟知法律条例,而且还会定时返回,检查你是不是真的在翻新装修!!!
如果是假翻修,不好意思,分分钟让你赔几万刀!
温哥华素里一户人家遭房东以拆建之名赶出了所租的房屋,但随后发现房东不仅没有拆除房屋,又招了新的租客。
号称要翻新的出租屋
租客毫不犹豫的把房东告到了住宅租赁部门,成功获赔了一年的租金,21,000加币!
坎宁(Vera Canning)和丈夫及三个儿子租住素里92 Avenue一栋房屋已经12年。2018年5月,坎宁一家接到房东通知,称房屋将被拆建,不能续租房屋。
根据CTV的报道,坎宁一家人被迫于8月找到一个新家,每月租金额外增加了1000元。
坎宁(Vera Canning)
坎宁表示,搬到新的住处后, 她本人由于压力大,血压开始不稳定。可悲的是,他们的老年狗无法和他们一起搬入新家,只好把老狗安乐死,儿子也为此患有抑郁症。
搬出几个星期后,坎宁一家人探望了他们原来所租的房子 ,却发现房子不仅还在,还搬入了新的租客。
坎宁随后向住宅租赁分部投诉。
2019年2月,一名仲裁员裁定坎宁一家有理。
仲裁员命令房主Joginder Bratch向坎宁支付21,000加币,相当于12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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