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来自北京的新移民徐丽敏,向银行借贷买房,每个月本来只付按揭部分的还款,却被承办银行根据书有非其签名的文件,多加了两笔保险费,每个月多交了50多元,被发现後,虽退回了多缴纳的款项,但徐丽敏表示,很想知道真相,并且要求解除按揭合约。
徐丽敏於2010年登陆加拿大,一直居住素里,2014年10月,她在帝国商业银行(CIBC)温东一分行办理房屋贷款,由一位洋名海伦的陈姓女职员(Helen Chen)办理,每月还款大约是808元,到了去年(2015)10月,她在网路银行查阅,发现从7月开始。她每月贷款多了55.72元,当下即刻拨电给陈姓女职员,对方说,无法解释为何会增加这笔款项。
徐丽敏拿出被仿冒签名的文件,投诉CIBC未能保障她的权益
该个周末,徐丽敏到CIBC位在素里的分行查询,想了解怎麽回事。在行员协助下,一周後,她接到陈姓女职员电话,说此事已帮她处理掉,希望她不要再去找其他分行询问。徐丽敏说,当时她曾问陈姓女职员发生什么事,得到的解释是,“这是银行系统的错误,银行也曾有过其他错误,有的银行找出来纠正,有的是靠客户找出来请银行纠正。”
陈姓女职员提出的处理方式是,将多收的钱返还,银行也会给赔偿,但需要一两个工作日,徐丽敏说:“我告诉她,不要赔偿,因为银行系统错误可以理解。”
但到了下一个月(2015年11月),徐丽敏的贷款帐上仍被多收了55.72元,让她感到银行方面在欺骗她。
之後,透过其他分行的帮助,徐丽敏拿到一份文件,上面竟有她的签名(日期是7月11日),指其同意增加两个保险项目,但文件上的签名明显不是她自己的,而多收的55.72元款项也是从7月她的签名出现开始起算;徐丽敏说:“我很想知道这个签名是如何‘形成’的。”
下面是徐丽敏的签名(正楷),上面是仿冒签名(草写)
徐丽敏坦承,在初拿到要增加保险项目的文件之後,由於文件都是英文,厚厚一大叠,她很担心是否因为要签的文件太多,在相信银行承办人员的情况下,她没有细看而签下,她说:“如果是因没有细看而签下,我只能怪自己英文不好,也就摸摸鼻子认了。但我一看这签名,分明就不是我的签名。”
去年11月,CIBC多伦多总部的一个英文名乔(Joe)的职员发邮件给徐丽敏,“确认”了此事,但未承认这签名是“仿冒”,同时也在帐上退还了她多缴的款项200多元。
徐丽敏在回应乔时表示,她的要求是“了解真相”,并以她在北京从事商业律师的经验“建议”,调查文件从哪个分行经由哪个员工代理,详查是否徐丽敏本人亲自到场签名或授权代理签名,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乔应允会去做。却一直没有下文。
在万般无奈下,徐丽敏今年元月再找到CIBC的中文客服部,一个卢姓男经理与她对话,在了解事情始末之後,就回以“会去调查,再联系”。
2月间,她与卢经理会面,将她从其他银行取得的书有签名的文件复印本给他看,卢经理的回答则是,银行方面已退回她多缴的款项,问她还有什么要求,徐丽敏当时回应说:“想知道银行对假冒客户签名是如何处理。”
此外,在卢经理再三要求知道徐丽敏的解决方案後,她提出要知道真相,但卢经理以“事属内部机制”为由拒绝。
徐丽敏说,她自来加拿大,为了让生活单纯一点,把全部的金融往来都绑在CIBC,也很相信银行,但这样的答案她无法接受,便提出要解除贷款合同,而卢经理则以“银行没有违约,要有履约精神”为由拒绝。
当时,她向卢经理表明“银行方面已侵权,不再信任银行”,如果不肯解除合同,就要将固定利率改为浮动利率,并要求5万元的精神赔偿。
卢经理便说要跟上级报告,未再续谈。
其间,徐丽敏还打过数通电话找卢经理,想了解银行方面的处理结果,直到上周,才找到卢经理,对於2月间她提出“要真相丶解约丶改计算利率方式和精神赔偿”的要求,卢经理回说,上级以“银行已退还溢缴的款项,此事已圆满解决”为由,全部否决。
徐丽敏向本刊表示,她的诉求,最重要的就是真相,并要求精神赔偿,“如果CIBC告诉我真相,我愿意保密。”她补充说:“此外,如果不能给我真相,我就要解除合同,如果不能解除合同,就要从出现非我签名文件的去年7月起,将我的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
若仍然没有结果,“我只好报警!”她坚定表示。
在本文刊出前,本刊曾试着与CIBC中文客服部门卢经理联络,但接线人员以卢经理不在为由拒绝。也与人在亚洲出差的CIBC副总裁范伟铭联络,希望了解该银行对这类投诉的处理方式,但至发稿为止,仍未收到回覆。
●徐丽敏与CIBC签名纠纷大事记
2014年10月 贷款
2015年7月 签名出现,开始多扣款项
2015年10月 上网路银行发现被多扣款
2015年11月 乔电邮确认此事,并退还多缴的款项。
2016年1月 找CIBC中文客服部卢经理
2016年2月 与卢经理面谈,提出要真相丶解约丶改计算利率方式和精神赔偿
2016年4月 卢经理告知,银行方全部否决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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