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多伦多租房的"潜规则"!不知道的话,一不留神就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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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在多伦多租房有时并不容易

信用分数不够房东要求苛刻...

许多人都曾被房东提过

一次性付多月房租当押金的要求



最近一名目前是士嘉堡某大学的华裔女留学生,就遇到这样一件事:在以$1750月租租下多伦多的一个condo之后,被自称“物业管理公司”的人要求每月将约三分之二租金,缴付给身处海外的房东,而剩下的租金则被要求按年计一次付6,600元给“房东亲戚”,金额相当于4个月租金。


安省租客权益倡导中心法律总监认为,租金分别支付给逾1名房东虽不常见,但并非不可能,不过要求一次付多于1个月房租的定金则属违法。



女留学生租房疑“被宰”


据多伦多地产经纪王昕向《都市地产》记者透露,这名女留学生的母亲特意从中国来到多伦多陪读,母女二人急于在士嘉堡校区附近租一套2卧室Condo单位。


经由朋友介绍来向她咨询,表示她们通过本地华人网站找到一个招租讯息,讯息由一名自称“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发布,但发布人并非地产经纪。



该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安排母女往看房后,二人对房屋表示满意,商定月租由原来开价的$1,800降至$1,750。但在准备签合同的时后,这名物管人员却安排母女每月将租金中$1,200支付给身在海外的房东,余下的$550月租则要求一次性付足一年12个月的数量(即约$6,600),钱存入“房东亲戚”的帐户。


这样的作法引起母女租客的怀疑,她们表示在加国生活的时间不长,遇到这样的要求不知该如何应对,也不确定是否妥当。


(王昕)


王昕说:“我对于专业地产以外领域的‘游戏规则’不懂也不感兴趣,只是提醒这对母女,那所谓‘物管公司’的行径看起来有猫腻,有‘宰客’倾向,也许还有伪造合同和假签名的嫌疑。假如对房东都不忠诚,更别指望他们能善待租客了。这样的作法,将来报税也很难拿到真实的房租单据。”



安省租客权益倡导中心(Advocacy Centre for Tenants Ontario)法律总监Kenneth Hale表示,事件最令人不安的是6,600元要一次付清。他说:“要支付给房东亲戚,这听上去有点好笑,但也可能是有两个房东分享一栋房子的产权,因为一些原因,一个人每月分得一部分租金,另一个人得到其余的,这种情况不太常见,也是有可能的。如果租客同意这样付房租,也没有什么不合法。


但法律很明确地规定,房东不能收取超过一个月租金作为定金,在此处这6,600元就是定金,已超出一个月的租金。定金的定义很广泛,但它就是你提前给房东的任何钱,这是案例中唯一不合法的地方。其余的我只能说很可疑。”


将来报税或会有问题


针对一次过要求缴付6,600元“部分租金”情况,王昕说:“安省政府为保护租客权益而设立完善法律,规定租金需要按月支付。当然短租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租金的支付频度可能另有安排,原则是充分保护租客和房东的权益,并且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咨询政府机构或法律人士。”


王昕又认为,个案中的母女将来要报税,索取单据时可能会有问题。“据我所知,租约和租金支票的覆印本,税局是不承认的。税局查税时要求租客提供房东本人或指定委托人签字的出租单据(Rental Receipt),需注明租客姓名、电话、租期、月租、年度总租金、房东联络方式、签字。如果拿不到这封信,退税可能会有麻烦”。


加拿大华人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成接受记者专访时则认为,如果尚未签署任何合同,还是不要冒险,应另找房源。


学生租房,这些注意事项要牢记


暑假将尽,开学在即,王昕建议各专上院校学子租房时要擦亮眼睛,被房东挑选的同时,也清楚自己也有权利和自由挑选房东。                                         


“最好委托专业负责的地产经纪陪同找房和签约,不要完全相信民间的私人网站讯息。如果所谓‘物管公司’的负责人品行差,那么连孩子的安全都堪忧。好的房东和室友,可能是你人生旅途中的贵人,恶劣的房东和室友,极可能是你人生的梦魇。一切都在你自己的选择。”


多伦多只允许收1个月租金作定金


Kenneth Hale表示法律规定只能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这项规定一直是有争议的。“一些房东反对这项规定。比如说,如果有租客想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租,以后就不再为房租的事情担忧。


现在人们很难找到合适的租屋,很希望在竞争房源的人中胜出,尽快找到一个住的地方。”Kenneth Hale同意行业惯例是收取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但法律规定只有一个月的租金可以作为定金。按照严格的法律惯例是承租人在申请时将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然后在租赁协议开始的日期,租户将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


(Kenneth Hale)


不过,Kenneth Hale承认坚持这一法律程序的潜在租户,他们的求租申请可能不会被接受。如果他们想要租赁某个单位,无论如何他们需要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所以他们接受支付两个月的押金。如果不接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房东会退回定金,所以中心没有能力或者鼓励租户执行法律。如果想要改变这种状况,除非市场状况会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有更多单位出租,房东竞争更加激烈等。



至于在租客缴付租金方面,是否有分开给房东两张或以上支票的情况,王昕对此称:“一般来说,租客只可以将租金支票写给Property owner也就是真正的业主。只有在业主的正式法律书面授权下,租金支票才可以写给授权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POA)或其他人,否则很难获得法律保护。”


王成则表示,通常租客付给房东的租金,应该按照正式的合同规定付款。“租客一次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预付金)的房租,另外交10张支票,每张生效日期为每月起租的日期(如每月1日或者15日)。”


本报记者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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