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2日上午,乐视网创始人贾跃亭在微博发布公开信,宣布其在美国申请的个人破产重组最终完成,重组方案正式生效,债权人信托也随之正式设立并开始运营。在这封名为《打工创业、重启人生,带着我的致歉、感恩和承诺》的公开信中,贾跃亭向因乐视网退市而蒙受损失的股民表达了歉意,同时阐述了自己对乐视网股民、债权人、投资人以及FF全体员工的承诺,以FF创始人、合伙人(电视剧)和CPUO(Chief Product and User Ecosystem Officer)的身份与全体合伙人一起把FF做成。
公开信发布后,此前连续出现17个一字跌停板的乐视退一度打开跌停,盘中出现大量买单;截至收盘,乐视退收报0.26元,成交额放大至1.09亿,换手率10.59%。
那么贾跃亭此次“成功破产”是不是意味着之后的他“无债一身轻”?失信被执行人身份是否还会继续存在?国内债权人和股民如何维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贾跃亭未来回国的可能性又有多大?针对上述问题,凤凰网财经联系了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营,谈及贾跃亭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是否保留时,王营表示,国内没有法律层面的个人破产制度,即使贾跃亭在美国完成破产重组,对国内判决执行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所以贾跃亭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非法定原因不会被去除;同时他也提到,国内债权人和股民可以按照国内法律维权,贾跃亭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破产文件,个人破产实施后,贾跃亭在美债务自动解除,同时其债权人在四年内不得在任何美国以外的管辖地向他追债,并且美国法院也会帮助他向中国法院请求,将其移除“双限”和“失信被执行人”。对于“债权人四年内不得在美国以外的地区追债”的说法,王营表示,中美实体法之间没有互认,贾跃亭在美申请破产后在国内免除债权债务的做法是不可能的,美国的法律不可能对中国的债权人形成约束。
此外,凤凰网财经还注意到,乐视网在6月17日晚间曾发布澄清公告称,根据贾跃亭个人破产重组方案的安排,“在生效日当天,建立逾期提交索赔池来解决任何逾期提交的索赔主张,以及把10%的信托资产转至逾期提交索赔池。”即该部分预留信托资产的收益对象是所有逾期提交索赔主张的贾跃亭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但是,基于目前已经存在的基础现状,目前公司及“28万乐视网股民”均不属于贾跃亭个人债务的债权人。
从贾跃亭今日发布的公开信来看,他明确表示预留了不超过10%的信托资产,是用于乐视网股民的或有补偿。在这样的情况下,未来其他债权人是否仍然有继续追索的权利?王营向凤凰网财经表示,乐视使用了大量的法律技术手段和贾跃亭进行切割,而其他债权人在国内并没有丧失对贾的追索权利。
那么,贾跃亭未来回国的可能性又有多大?王营告诉记者,贾跃亭有随时回国的权利,但是由于其涉嫌违反国内多部法律,所以在无人身自由、财产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回国的可能性其实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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