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发展,任用“能人”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在省文化厅下属的文物公司当经理,相当于处级干部吧。那时候好多行业,尤其是文化口,政企、事企不分,文物公司领导算是真正的领导。这个当然是有弊端的,但是你也不能说一点好处没有。文物成为商品,可以流通,但文物毕竟是一种特殊商品,说到底流通的是文化,是民族的记忆,那么做这一行,信用就特别重要。政府直接做,至少信用上有保障,老百姓信任,从业者也有一份敬畏,不敢乱来。再说,为了公家的事,何必乱来?可以说,那时候,我们站在文化官员的身份上,从事这个行当,没有想过动歪脑筋谋私利。
然而可以用来流通、交易的文物,毕竟有限,又不敢放开经营,比如当二道贩子,从社会上征收文物,再加价卖出去,这里面风险比较大,靠编制内有限的专家力量,做不起来。所以文物公司做不大。等2000年初来考察、提拔我当副厅长时,我觉得很惭愧,自己业绩一般,却被提拔,总归有些心虚。但当时的老厅长有他过人的心胸和智慧。他说,这个行业不能通过数字看业绩,要看对行业严肃性和信用度的维护程度,看这种维护对文物保护和健康交易的可持续意义。这话被后来的人,甚至被我私下嘲笑过。现在想想,非常正确,非常有远见,是一种基于社会良心的金玉良言。
当上副厅长后,我仍然管这一块。当然,因我是书画家,所以还兼着省画院的院长。时代不同了,文化产业的概念,在那个时候被大张旗鼓地提了出来。2003年前后,中央开了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会议,出台了放开、搞活文化体制,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省委分管文化意识形态的副书记,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管文化教育事业的副省长,先后到我们厅里调研,希望我们能够跟上步伐,把这次发展机会抓牢。
姓张的就是在这个关键时期闯入我的视线的。
您知道,干事业首先得解决人才的问题。政策再强,机遇再好,没有人来运用,不能抓住,一切都是空谈。所以,我决定先找人,把几个关键岗位的负责人换掉,文化产业处啊,文物公司啊,画院啊,得有一些具备经营头脑的人,才能玩得转。姓张的原先是省博物馆的后勤人员,只有大专文凭。别人评价这个人,脑袋就长得一个铜钱的样子,有圆有方,灵活而又富态。别看他文凭不高,但文化产业的点子特多。有人曾经举报他不好好上班,利用博物馆的平台,干自己的私事,倒卖文物字画。还听说他鉴定水平是火眼金睛级别的,一些鉴定大家不一定比他强,据说跟故宫博物院的专家,都敢打口水仗,辩论文物的真假问题。
文物毕竟是一种实物,真真假假,这个有时候未必靠文凭,一定的学养见识,丰富的过眼、过手经验才最重要。厅里有许多他的传说,比如,一张字画,除了鉴定真假,他还有一项才艺,就是喝价。你一出示一件作品,他喝出的价格,会准得令你瞠目结舌。他会这样说,你这个,如果是买来的,聪明一点,5万元上下;笨一点,你花了8万元左右;要是拍卖来的,在12万~18万元之间。
考虑到大张,他当时的级别很低,才是科级,我就先给他任命了一个文物商店的副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我让他兼书记是要让他在班子里有充分的话语权,特别是在用人问题上有话语权。文物商店的经理是我的后任,当时老厅长推荐的,机关的一个刘姓老副处长,50多岁了,解决个正处退休,没地方安排,就让他来坐这个位置。刘这个人典型的老机关,很本分,但什么都不敢做,什么也不想做,只想安全退休。大张一过去,就跟他弄不到一块儿,一个拼命要做事,一个死活不想折腾,拧巴着。两个人开干时,都来找我投诉,我一般都是在言语上激烈批评大张,安抚老经理,但在工作上支持大张。
大张果然有办法,他建议干脆在文物商店的基础上,成立一个文化艺术发展公司,注册的时候,找熟人打擦边球,加上了属地省名,成了“省文化艺术发展公司”。这牌子,狠,连我们分管省长听了汇报,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说这名取的,听起来是一个跟文化厅平级的单位。公司由文物商店的老总兼董事长,大张是文物商店副经理兼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看得出来,实际控制权在大张。我虽然觉得这有点过分,但考虑到要大张做事,不这样架空一把手,不行。另外,我当时也纳闷,怎么会设党委,而不是支部或者总支?大张说,这个就是要名头。大张在公司下面设了很多部门,什么瓷器部,现当代字画部,古代字画部,珠宝玉器部,杂项部,等等。这些部的负责人,不叫经理,一律叫主任,听起来确实跟文化厅的部门主任,一样一样的。最初这些部门其实只有一个人,大张就弄了许多空挂的员工,目的是把场面撑大,符合设党委的要求。他甚至把文物商店,说成是公司的下属企业,把老经理差点没气死。
“擦边球”打出来的一片天
大张做了两年多老总,虽然架空了他的一把手,但他们关系渐渐地也还凑合。大张拼命工作,挖空心思在这个领域钻营。个人对经理也不错,吃个饭,活动出个场,拿点纪念品什么的,也都是让经理去。等到经理退休了,他还返聘他做学术顾问。那刘经理也是糊涂虫一个,对他感恩戴德,为了一点小利益,后来对大张言听计从。
大张当上一把手后,先是开始大面积做广告,向全社会征集文物字画。东西收过来之后,全部囤积起来,过几年才往外抛。在这期间,他会组织专家,为这些艺术品“塑造身份”。比如,一件民间偶得的古画,尽管是真的,也是那个时代的名家作品,但是它仅仅是一张孤立的字画,没有“内涵”,如果要登大雅之堂,卖出好价钱,就难。所以,我们要找历史学家,找艺术学者,为这张画做一番“考据”,弄出它的“历史渊源”“传世波折”等故事,找到它在艺术史上的“方位”,在艺术体系中的坐标,这样,一个饱经沧桑、积淀深厚的“老东西”就诞生了,其文物价值立即凸显出来。你想想,这价值出来了,价格不就猛翻跟头啊。
外行人听起来,觉得这个不地道,其实这是文玩界的套路。中国人喜欢字画,但能有几个真正懂字画?即便懂,也无法弄清每一件作品的来龙去脉。所以当他要下手购买某一件作品的时候,他就会去百度搜索一下这个画家,有比较多的资料,他就觉得可靠了。他更相信资料而不是卖家,更不是作品本身。最倒霉的是另一种情形,花了大钱买到了赝品。那种损失是百分之百的。经济上的损失即使不论,自尊的打击也难以承受。这就是文玩界所谓不存在买贵、只存在买假这种江湖黑话的原因。
基于这样的教条,尽管我知道大张他们这样做公司,目的不在老老实实卖文玩,而是谋取最大利润,但我觉得这样不违背行规。我也提醒过他们,要做良心生意,他每次都点头承诺,说,我们不能保证很便宜,因为大家都要吃饭,国有企业要规矩纳税,没有利润的生意也不能做,但一定会守底线,杜绝假货,这个,请领导放心。
大张他入行很快,经营之道起初对我也还是坦率相告的。到2010年前后,大张他们已经把公司发展到几十号职员,数千万资产规模。这个当然成了省文化系统的一张名片,业绩也是上到宣传部长、副省长,下到厅里领导,包括我这个直接分管领导的骄傲啊。到这种时候,我几乎不去具体过问他们的业务了。这里面水太深,每一件作品、每一次成交,可以说里面都有故事,有难于启齿甚至不可告人的秘密,我觉得还是识时务,装糊涂为好。干预具体经营工作,也不是一个政府部门或主管领导该有的职能吧。我是这样理解的。
私心作祟,宽纵“造假风”
当然,这里面可能也有我个人一份私心在起作用。有一阵子,想想大概就是2009年、2010年的样子,就是这帮家伙开始不满足于高价忽悠,直接走向制假售假的时候,大张陆续领来几个老板,介绍给我认识,说是要经纪我个人的作品。其中有一个社会上的画廊老板,说要长期“包养”我的作品。他给出的价钱是3000元一平尺起步,每年还可以上浮1000元左右。第一次见面他就留下60万元,预订我200平尺的作品。我当时没有多想,就收下钱了。
我是著名画家,平时零零星星的也从私下渠道,卖掉过一些作品。但毕竟不是职业画家,不能大张旗鼓去吆喝,也不方便和没有精力去经营自己的作品。我在美院读书时的一些同学,不少当年才华平平的人,后来都在社会上靠这点手艺发财了。还有,你看我们省,跟我在一个层面上的书画家,哪个不是开宝马住别墅?人家羡慕我当厅长,羡慕的是一点空头衔,其实他们心里有数,60岁之后你什么也不是,赚钱的机会也丧失了。说不定因为多年陷于俗务,没有文化的积养,技艺的进步,特别是没有思想的沉淀,到时候估计也就江郎才尽了,落个晚景凄凉吧。所以,有人上门来要经纪我,我就愉快地接受了。大张跟我开玩笑说,领导,您是俊杰,没有官瘾,毕竟是文化名人,格调高远,眼光也长远,您50多岁了,在仕途上再怎么奋进,恐怕也进不了省部级,何况正部副部,退了休都是散步,还是抓住自己的专业,乘着艺术市场繁荣的火候,争取到自己应得的那份羹,多好啊。退休了,您还是大画家,那些正部副部遇到您,恐怕就要对您主动笑脸相迎了,因为您越老越值钱啊,这可是艺术规律呀。
我知道他这是趁热打铁,拍我马屁。但我当时听了还是挺享受。这也是现实,对一个画家来说,作品能在市场流通是硬道理。所以,后面的几年,我腾出许多精力在打理自己的作品,我的艺术精进也是有目共睹的,我的作品卖得确实不错。但我忽略了自己另一个身份的重大责任,对自己的手下粗放管理,导致这帮人投机钻营,肆无忌惮,以不惜损害政府利益和行业信用,来谋取私利,大发横财。某种程度上讲,是我自己太自私了,光顾了个人眼前利益,耽误了对本来职责的严格履行。还有,我也是中了这帮人精心设计的“局”——他们希望我粗放,再粗放,最好不去管他们的事,所以就顺着我的喜好,放了一些烟幕弹,把我导入专心画画儿这个“局”,分我的心,瓦解我的注意力,好让他们为所欲为啊。
唉,造成的损失,真的不可估量。我现在能弥补自己过失的,就是利用各种渠道,把他们黑勾当的手法一一揭露了,把这个行业的黑规则通过各种渠道捅出去。我也跟省委领导做检讨打保证过,我要加入到那些有良知的艺术家和优秀商人中去,跟他们一道撕开这个灰色地带,让大家看个清楚。这是我能做的一点微薄贡献,算是将功补过了吧。
这里,我跟您简单说一点,将来我会写一本书,专门揭露这个“灰”。
比如工艺品中的红木类,从材质上分,就有五属八类三十三种,最高品质的海南黄花梨,木质坚而润,色泽美丽,纹理极其漂亮,其价格是其他种类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雕一个手把件,都要一两万以上。但木头一旦做成家具和工艺品,多道工序后,一个类型的木头中,细致的品种很难完全区分。都是红木,把鸡翅木说成紫檀,很常见。但这个还好,毕竟还是红木啊,以次充好而已。再比如玉器、水晶等矿石类,那就更复杂了,人造的效果以假乱真,甚至直接用玻璃钢代替玉石,用玻璃或人造树脂代替水晶,一般肉眼看不出来。可这个,才是低级黑。
至于高级黑,一定是把工艺上升到艺术,把艺术上升到文物。
大张他们有一阵子就发了这个黑财。中国不少人在发这个财。
文物骗子最喜欢跟“官方”合作,因为信用最值钱。大张他们就是跟这些民间骗子合作的。文物商店后来撤销了,但一个商人把场地租下来,继续挂羊头卖狗肉,大量销售假古玉和字画。后来得知其实是大张他们几个人,跟外面商人合股做的店。他们人站在国有文化单位,心和利挂在外面的黑店里。每当遇到大买家,他们就介绍到那家店去,然后名义上的“店主”,就神秘兮兮地从里面拿出某几件文物,说这是真正的好东西,是从“文化厅”里的博物馆里“流出来的”,看中了就悄悄买走,千万别声张。很多土老板就这样被骗了,买了一块“蚌埠出土”的烂玉片当成传家宝珍藏着。
艺术不应该成为江湖,更不应该成为黑色江湖。走到这一步,既是艺术产业化步子过快、力度过大的结果,又是艺术家和艺术推手失去底线的结果,也是我这样的行业部门领导失职导致的恶果。我承认错误,但我先前没有进到深水区,只是偶尔耳闻,权当八卦了。再有,说一千道一万,就是没有想到,我的下属也正潜伏在这样的江湖深水区呢。
人说不知不为过,我作为专家和行业领导,不知也是过,知了没有效管制,就是过了,是作孽,是罪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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