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豪华别墅,尽管我没住,上百号人的剧组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了我家,剧中人在里面男欢女爱摔摔打打,算不算侵权我的隐私权?
这个法律问题的背后是一起奇葩案件,关于算不算隐私,有没有侵权,第二次开庭一辩就是三小时。
事情简单来说是在杭工作生活的林女士,5年前在老家买了一栋超级豪华的别墅,后来一直没回去住过。去年,林女士突然在一部热门电视剧上看到自家别墅成了剧中女主的家。女主睡的是我的床,我却毫不知情!杭州林女士多年未住豪华别墅成剧组拍摄地。
这部剧的名字叫《我和我的儿女们》。林女士将别墅物业、电视剧出品方、播放平台等一并告上法院,要赔偿要道歉,要影视剧下架,没想到,在第一次庭审中,林女士获悉:在她家别墅拍摄电视剧的还不止一家。
前两天,浙江宁波慈溪法院针对此案再次开庭。
奇葩事件时间轴——
2015年10月,林女士在慈溪老家某高档楼盘买下一栋别墅;
2015年11月,林女士将钥匙交给物业,以备不时之需,自己继续住在杭州;
2017年底2018年初,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经开发商同意进别墅拍摄;
2018年1月,电视剧《大约是爱》剧组交给物业6万元使用费后进别墅拍摄;
2019年9月,林女士在电视剧上看到自家别墅成了剧中女主的家;
2019年10月,林女士回别墅,清点损失,投影仪不见了,挂毯不见了,酒杯不见了,还有各种磕碰刮擦和家具掉漆。
在向影视公司、物业等发律师函被拒收后,林女士起诉。今年3月1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
2020年12月15日,慈溪法院第二次开庭。
庭审焦点:
我没有住的别墅算不算我的私密空间?
这个问题会成为本案焦点,很多非法律专业人士兴许有点想不通——废话嘛,我家中有矿,我有房数套,一套自住,其他欣赏,莫非其他房产就不算我的私密空间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别说剧组了,没经过我的允许他们能进?
但是,就是这个问题恰恰是本案最大的争议。
被告一共有8个,分别是两家电视剧的制作方、物业、播放平台等。
被告之一,《我和我的儿女们》的出品方宁波影视的代理律师问原告,你所指的侵犯隐私权,到底是指什么隐私权,隐私权有个人肖像,个人信息等等,你指的是什么?
原告林女士的代理律师说,我们这次告的是侵犯了原告的私密空间,私密空间也是我的隐私。
宁波影视代理律师又说,隐私权是人格权,一定与人相关。私密空间关涉到生活安宁,关系到私人信息。现在别墅从未住过,原告与这个房子没有产生有关联的私人信息;没有住,那么我们也没有侵扰你的生活安宁,所以怎么就侵犯你们的隐私权了?
原告律师再辩: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某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
隐私有三种形态,一是个人信息,为无形的隐私;二是个人私事,是动态的隐私;三是个人领域,为有形的隐私。
房屋私人空间与是否居住无关,而是与所有权的属性有关。
现在你们剧组进入的别墅是原告在2014年购买,2015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人财产,未经权利所有人允许,“擅自”进入就是侵犯了案涉房屋的私密空间即为原告的隐私。
两个剧组也觉得很冤,
明明是样板房,明明是物业带我们进入
这个事件最奇怪的地方在于,剧组怎么会进入私人别墅?
两个剧组也觉得万分委屈。
因为,他们在选择场景地的时候,所得到的信息都是这套豪华别墅是样板房。事实上,该楼盘一共3套精装修,林女士这套是其中之一。其他别墅都是以毛坯形态销售的。
而且,剧组的进入都是在物业的带领下,物业拿钥匙开门。甚至,《大约是爱》剧组还交给物业6万元场地使用费。
《我和我的儿女们》剧组是以片尾鸣谢该楼盘的宣传形式作为对使用该别墅的对价。
因此,两个剧组都认为,我们已经尽到审查注意义务了。
原告不认。对房产能否进入的审查难道不应该是问一下所有权吗?这是不动产最核心的权利,这是常识。
尽管,物业和影视公司等一起坐在被告席上,但是总让人感觉在这个事情上,物业应该是听得后脊背发凉的。
甚至,在庭审中,影视公司方面律师跟原告说了句,这个事情,你应该只告物业,而不是拉上我们。
成为被告的物业是宁波吾同物业公司,它的辩解让人很是吃惊:我们是2018年7月接手小区物管的,我也觉得没有侵犯隐私权。
物业的核心观点不是对有没有侵犯隐私权的辩驳,而是“那时不是我”,电视剧是2017年底2018年初拍摄的,如果如物业所说,他们是2018年7月才接手,那莫非告错了?
事实上,原告方手里有一张物管费缴纳的收据,是2018年一次性缴纳前三年的物业费,一共6.4万元,收款盖章的就是吾同物业。还有,在2019年9月惊讶发现电视剧里的家就是自家时,趁十一小长假林女士回到慈溪别墅,和当时吾同物业的相关负责人对质过,还早有准备地录了音——
林女士:我家别墅,你们物业有否挪作他用?
物业公司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说:绝对没有,房子被私下拿去使用是绝对不可能的。
林女士:那我就直说了……
在林女士拿出她拍下的剧中场景时,负责人支支吾吾起来。
法庭总结了6大焦点,没有当庭宣判。
法庭总结了六大争议焦点,大致如下:
1,隐私权的构成要件,以及民事责任;
2,主张的物权损失的判定以及被告之间的合理承担方式;
3,被告影视公司主张的注意义务是否能否成为免责事由;
4,物业公司之间与原告的房屋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5,爱奇艺公司作为网络平台要不要承担责任;
6,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价格衡量 。
3小时庭审你来我往相当激烈,原告就隐私权受侵犯索赔200万元,另外还有80万是依照评估报告而来的物权损失。
被告不服,评估报告评估的是现状,谁来证明这些损失就是我们造成的。
他们的意思是评估报告不能,其实也不可能证明“因果关系”。
原告对被告的样板房说法也进行了驳斥:你们口口声声“样板房”,但是你们有证据证明它一直是样板房吗?在我买下之后,你们还有依据说它是样板房吗?
还有你,爱奇艺,你说电视剧是正能量的,是给房子加分的。但是,这个房子是我的私人空间,我不需要加分……
该案的审理上了庭审公开网,有兴趣的可以看下回放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164755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再过十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正式实施,其中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此前报道:
心太大!网友曝豪宅被剧组闯入,追剧才发现是自家、物品损耗很大
2019年5月7日《我和我的儿女们》在上海电视剧频道播出。2020年7月一位网友爆料自家豪宅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和我的儿女们》剧组占领作为拍摄地点。网友:摊上事了!
7月20日晚,据《钱江晚报》报道,浙江的林女士于2015年花费了三千万左右在老家慈溪市买下一栋别墅样板间。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原因林女士不在此居住,她将别墅钥匙交给物业,让其帮忙保管房屋。
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追剧时意外发现戏中场景是自家别墅,而自己对剧组借用房屋拍摄一事毫不知情!
别墅是欧式装修风格,家中装饰及物品均价格不菲。该别墅总面积高达800平方米,地下室为200平方米。这么一栋豪华的别墅,即使主人交代了物业让其帮忙保管,却仍然难逃“有心之人”。
这部剧讲述的是在一个错综复杂的家庭中家人们发生的种种啼笑皆非的故事。而二女儿的设定非常富裕,因此剧组为其安排了一栋别墅。却不知这一栋别墅成为了这部剧中最大的麻烦。
“有钱人的烦恼我无法体会”,某网友打趣道。确实,这样一栋豪华的别墅竟无人居住。不得不说林女士也是十分心大了。据林女士描述,她在去年9月份追剧是便觉得剧中场景有些熟悉,但是她不敢确认,常人也不会轻易认为剧中场景会与自家有关,更何况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到林女士看到片尾中特别鸣谢里出现“XX山庄”时,林女士才确认了剧中别墅就是自家别墅。
自家别墅被占领,连自家的床也被占领了。这真不是滋味!
林女士确认房子是自家的之后立刻放下了手中工作赶回慈溪老家处理该事件。但无奈且生气的是回到家中的林女士发现别墅不仅仅是被占用了,家中财务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一楼的电梯被损坏导致无法使用,指纹解锁也被破坏了。就连房间里的奢侈品丝巾、地毯等等也满是污迹。
更可恶的是,别墅中的家具磨损严重,装饰画、投影、餐具等物品不见踪影。实在是损失惨重!
林女士表示起初并不想将事情放大化,而只是心平气和地请了律师,向物业以及影视公司发生律师函,希望能和平解决该事件。但让人气愤的是律师函均被拒收,对方都在推卸责任。此后林女士才觉得将其告上法院,让法院来处理该事件。并要求对方赔偿300万、影视剧下架。
可更让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这栋别墅并非首次被占用作为影视剧拍摄场景。
《我和我的儿女们》的出品方宁波影视表示对这一情况并不知情,剧组外联方在寻找拍摄场景时便有人向其推荐了该别墅。但是外联方最初看房时并没有像物业说明拍摄的情况。
该剧组的律师表示,剧组的确在该别墅拍摄了7天,但当时交付了物业6万元的场地费。
在第一次庭审期间,意外得知另外一部电视剧《大约是爱》在2018年时也在该别墅拍摄过。该剧组被追加成被告。
随着案情的推进,物业方称6万块不是场地租赁费,而是剧组使用了小区会所和吃饭的费用,众说纷纭。
这一案件不得不说让人又无语又生气。希望林女士早日维权成功,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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