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为正文 今天 我们来看看 都有哪些黑恶势力被扫除! 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2019年5月24日,陕西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扫黑办主任黄超介绍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成效有关情况。 省法院副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田平利出席发布会。会议发布了陕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的5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1 闫宏伟等24人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典型意义 该案系我省第一宗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充当 “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被告人宗佰顺、田韬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明知被告人尚保磊、赫俊繁及杨勇系闫宏伟组织的成员,仍收受好处费,在其三人开设赌场时提供查处信息情报,并提供非法保护,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打伞破网”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重点,人民法院始终将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加大对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使上述犯罪分子没有丝毫可乘之机。该案的审理是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取得的初步战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为我省今后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点打击拉开了序幕。 (下滑查看案件具体信息) 2 韩召海等8人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典型意义 该案系我省第一宗以“套路贷”为敛财手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套路贷”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手段,因其犯罪手段隐蔽,方式多变,往往假借正常民间借贷之名,因此成为黑恶势力组织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惯常手段,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权益,因此,以“套路贷”为手段的犯罪亦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该案被告人韩召海等人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非法放贷业务,采用“套路贷”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对逾期未还的借款人,该组织采取多种暴力手段讨债,截止案发,该组织共非法放贷306万元,非法获利113万元,并为攫取非法利益,实施多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并对社会稳定、经济秩序及群众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对该犯罪组织的审判,显示了人民法院对新类型涉黑涉恶犯罪给予坚决打击的决心。 (下滑查看案件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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