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Sing Tao Daily (Toronto)

部長可凌駕聯邦法律?卡尼政府新法案被批開啟「法律豁免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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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 Tao

Feb 13, 2026

【星島綜合報道】在近日提交國會的一項綜合法案中,總理卡尼(Mark Carney)政府被揭賦予聯邦部長極為廣泛的權力,容許他們在非刑事範疇內,幾乎凌駕任何聯邦法律,向個人或機構發出特別豁免。相關條文鮮有受到公眾關注,但已在國會引起反對派質疑。

有關權力載於目前在眾議院審議的《C-15號法案》,這是一份長達634頁的《預算執行法案》。法案內包含數百項修訂及命令,其中一項修訂容許部長就其職權範圍內的任何《國會法例》(Act of Parliament)發出豁免。

換言之,衞生部長理論上可就《加拿大醫療法》(Canada Health Act)作出豁免,原住民服務部長可就《印第安人法》(Indian Act)發出例外安排,而財政部長亦可凌駕《入息稅法》(Income Tax Act)。相關豁免不僅適用於機構,亦可發給任何「實體」,而在聯邦定義下,「實體」可涵蓋個人、公司,甚至非註冊組織。

這意味著,任何能夠接觸政府高層的人士或團體,不論是退休政客、政黨、倡議組織,還是大型企業理論上都可能獲得豁免,繞過加拿大現行法律,包括食品安全、勞工規管等範疇。唯一明確限制是,相關豁免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後須重新批准,且不得凌駕《刑事法典》。

根據《C-15號法案》,政府賦予部長這類廣泛權力的理由,是為了「鼓勵創新、提升競爭力或促進經濟增長」。相關豁免機制將透過修訂《減少繁文縟節法》(Red Tape Reduction Act)正式納入加拿大法律體系。該法例於2015年由哈珀(Stephen Harper)政府通過,原本旨在回應企業對監管成本上升的關注。

新修訂將在該法的序言中加入條文,把其目的重新界定為同時用作調整「監管制度,以鼓勵創新、競爭力或經濟增長」。至於誰可獲得豁免,則完全取決於部長的「意見」及其認為「適當」與否。法案列出五項基本條件,但核心仍在於部長是否認為相關豁免符合公眾利益,以及其好處是否大於風險。

雖然法案規定,部長在發出豁免命令時,須公開其決策過程的描述及理由摘要,但同時亦容許部長自行決定,因「保安考慮」或「保護機密或個人資料」而刪減內容,令透明度備受質疑。

在理論層面上,修訂甚至可能容許部長豁免個別人士遵守《加拿大選舉法》(Canada Elections Act),而相關理由亦可因涉及「機密或個人資料」而不對外披露。

有關條文本周在國會財政常設委員會上被提出討論。保守黨國會議員Sandra Cobena質疑,為何政府需要「賦予部長權力,讓其可就幾乎所有非刑事聯邦法律,豁免任何個人或公司」。對此,聯邦身分與文化部長米勒(Marc Miller)回應稱,政府「未必一定需要這些權力,但作為工具是有用的」,並認為這有助政府「以更快速度把事情完成」。

這亦非卡尼政府首次尋求類似的非常權力。今年6月在保守黨支持下通過的《C-5號法案》,已賦予總理權力,容許就被視為「符合國家利益」的項目,豁免公司遵守多項聯邦法律,包括《印第安人法》、《漁業法》及《瀕危物種法》等。

(圖:加通社、聯邦國會)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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