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长签署警察改革法案 市警工会斥令社区蒙难

州长柯谟于12日签署一系列警察改革法案,其中包括公开警员违纪记录等内容,冀以此达成全州范围内警力执法透明性的改善。

非裔男子弗洛伊德遭明尼苏达警方跪颈致死后,在全国范围内蔓引发起一系列对警方不当执法的抗议之声。随着抗议游行活动蔓延至纽约,州府参众两会以极快的速度通过了一系列警改法案,以回应游行示威所提出的警改及预算缩减呼声。

昨日,在州参会多数党领袖考辛斯(Andrea Steward-Cousins)、州众议会议长希斯特(Carl Heastie)以及非裔民权人士夏普顿(Al Sharpton)等人的参与见证下,柯谟正式签署警改法案。

作为是次警改最受关注的细则之一,新法案对曾用以防止执法纪录被披露的《民权法》50-a条法规予以了废除。

其次,新法案之下,警方执法须对自己的行动负责。第一,除非被捕或被拘留,否则民众有权记录警方的执法过程;第二,全州所有警员在巡逻执法过程中,务必配戴和使用随身摄像头,并对录影记录予以保护;第三,任何执法人员或安保人员,一旦开枪,须在6小时内向警务主管口头回报情况,并于4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再次,是次法案亦对报警和警方进行资料收集时的种族问题予以了强调。第一,当个人由于种族、肤色、祖籍国、性别、性取向等偏见,在被认定没有犯罪行为发生时拨打911或以其他方式传唤警察时,根据民权法确立个人的公民行动权;第二,在全州范围内禁止警方和执法机构对种族进行定性分析。另外,执法部门须确保被捕及收监者健康安全、禁止使用锁喉等类似措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死亡时将构成C?重罪;在收监状况下,执法部门亦须提供所需的医疗帮助。

最后,在须保有人口纪录的同时,该法案亦宣布了专门监管警方执法工作的办公室的成立。第一,在总检长办公室成立特别调查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Investigation),以调查、并在必要时对因警方或安保人员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进行起诉;第二,成立由副总检长带领的执法不当调查办公室(Law Enforcement Misconduct Investigative Office),负责接收和调查当地执法机构的所有有关腐败、欺诈、过度使用武力、犯罪行动、利益冲突及虐待等信息和案件。

当日签署该法案时,柯谟表示,“没有信任就无法建立关系。如果没有信任,警方则无法有效执法,社区也将不会允许警方执法。”强调重建信任的必要性。

市警工会主席林奇(Pat Lynch)对是次法案的签署和设立表示不满。林奇在声明中表示:“州长柯谟和我们的立法者们今天并没有什么值得庆贺。数十年来纽约州一直在令社区失望:未能提供经济发展机遇,未能对年轻人进行良好教育,未能对弱势群体和存在精神疾患者予以照料。而我们的警察们则将自己的每一天花费在解决因这些失职引发的问题上。如今,我们将无法再继续这么做。我们将永久被冻结,被剥夺所有资源并无法再做这份工作。我们不愿看到社区蒙难,但这正是州长柯谟和我们的民选官员们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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