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挂”在防盗窗上偷窥女子洗澡,酒醒后才发现是亲戚

近日,江阳区公安分局黄舣派出所接到(小丽)报警, 称其洗澡时遭人偷窥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报警人家中,却正好碰到前来赔礼道歉的张某,民警随即开展调查。12 月 4 日,平安泸州对此进行了通报。



原来,张某与受害人为亲戚关系,前一天晚上,张某喝醉酒后来到一居民楼内(据张某交代,他当时已经醉得不知道自己偷窥的是 谁 )。



该居民楼的厕所窗户在走廊一侧,路过的张某听到厕所里传来了水声,断定有人在洗澡,于是攀上防盗窗进行偷窥,直至受害人洗完澡后才离开。



由于该窗户贴了窗花张某左右张望却无法看到里边的情况



最后,他脚蹬墙壁手抓窗户竟 挂 在防盗窗上透过窗花纸的缝隙偷窥

次日,受害人查看自家监控视频,发现一名男子在厕所窗户 偷窥 ,时间正巧为自己洗澡时 此后,张某得知事情 败露 ,才到其家中赔礼道歉。

事情真相大白,张某为其行为后悔不已。因张某与受害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痛改前非。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