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体牺牲个体?新冠患者个人信息泄漏事件整合



1、湖南益阳赫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舒庆国等人泄漏11名新冠患者个人信息

2020年1月28日,益阳市巴黎馨苑、梓山苑、广电家园等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出现“关于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报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调查报告”电子版内容及截图,内容涉及市民章某某及其亲属等11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引起大量转发和议论,并引发部分市民恐慌,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经查,1月28日8时35分,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庆国通过微信,将“关于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报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调查报告”转发给赫山区财政局财评股工作人员段君飞。

9时50分,段君飞通过微信将该调查报告电子版转发给赫山区财政局监督股股长邓伟。9时52分,邓伟将该调查报告电子版转发至其亲戚群“453集合吧”(群成员47人)。随后,“453集合吧”群成员徐燕(龙洲小学教师)将该调查报告电子版转发至广电家园业主群(群成员245人)。 不久,该信息被迅速转发传播。

舒庆国等人将属于内部工作文件且涉及多人隐私的调查报告,转发给无关人员进而传播至微信群,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并侵害他人隐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发后,舒庆国等四人主动接受调查,认错态度较好。经市纪委市监委同意,赫山区纪委监委决定对舒庆国予以党纪立案调查,对段君飞、邓伟给予诫勉谈话;由相关部门对徐燕给予通报批评。

2、广西富川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泄漏新冠患者个人信息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检验科检验员宋某,利用检验科电脑查询到该院收治的新型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住院病历,并拍摄图片发送到家人微信群。随后,群内成员先后将病例信息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导致涉疫情人员信息在县域内多个微信群传播。

据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因该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某对自己科室的职工疏于管理,应负领导责任。2月3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陈某某予以立案审查。

3、浙江嘉兴平湖医生泄漏新冠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

2020年2月5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获悉,有微信群传播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历资料截图。

后开展调查发现,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执业医师徐某,私自将患者电子病历首页拍照发到同学微信群后被广泛传播,导致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人正常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

依据《执业医师法》,依法对徐某作出责令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4、浙江宁波辅警、村干部泄漏新冠患者及家属个人信息

2020年2月20日,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传播患者孙某某及其亲属的个人信息,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新碶派出所辅警叶某、新碶街道小山村村干部史某某,分别将其在工作中接触获得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予以转发传播。

叶某、史某某侵犯隐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2月23日,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依法对叶某、史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同日,新碶街道党工委给予史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刘某对叶某转发传播负领导责任,北仑区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对刘某予以诫勉谈话问责;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依照相关规定与叶某解除用工关系。

5、山西晋城一工作人员泄漏新冠患者个人信息****

2月16日9时许,网上大量传播一张包含有新冠肺炎确诊人员信息的图片。经查,2月16日2时许,平某某在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私自将包含有新冠肺炎确诊人员信息的图片发至有27名成员的微信家庭群内,最终造成传播,严重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该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6、山东青岛两工作人员泄露新冠患者个人信息

叶某(男,29岁,胶州市李哥庄镇人)工作中将接到的随访人员名单信息转发至所在公司微信群,该群内的姜某(男,24岁,胶州市李哥庄镇人)将名单信息转发至家人群,其家人又继续转发传播。

张某(女,57岁,胶州市里岔镇人)工作中将接到的随访人员名单信息转发至家人微信群,其家人又继续转发传播。以上3人的行为,造成中心医院出入人员名单在社会上被迅速转发传播,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姜某、张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7、成都一男子传播患者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

12月7日23时许,王某(男,24岁)将一张内容涉及“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转发。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王某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8、“郑州毒王”郭某鹏个人隐私被泄漏

3月7日,郭某鹏从国外返回,后被确诊。3月11日,郑州网上出现郭某鹏的个人信息。在一张“郑州市二七区一例发热病例郭某鹏调查报告”图片中,郭某鹏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被曝光。

4月3日,河南郑州。郭某鹏隐瞒出境史致40余人被隔离判决: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郭某鹏被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

9、上海一新冠患者确诊后,其同事及家人个人信息被泄漏

11月9日,上海一患者王某某确诊,其在浦东机场从事搬运工作。随后,疑似王某某的同事刘某的流调信息被传开,其中包括其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身高、体重、户籍地址,甚至包含刘某的父母、女友、同事等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

10、天津一患者个人信息被泄漏

11月19日,《关于天津市泰达医院报告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检测病例的初步调查报告》开始在社交媒体传播,里面记录了杨某和其家人的详细家庭住址、手机号等信息,以及杨某近14天全部行程,包括他在不同场合接触过的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等。

11、重庆一无症状感染者个人信息被泄漏,遭陌生人电话辱骂

12月11日,重庆彭水报告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徐某某)。徐某某父亲说,其女儿个人信息被曝光在网上后,有人打电话询问情况,有人则直接电话里开骂。目前在隔离,身体状态较好,女儿已报警,警方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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