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汉奸”的黎智英不可能有公正的审判

黎智英在本月11日被依港版《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名遭到起诉,甚而以铁炼锁腰锁手这种押解重刑犯的方式公开示众。(汤森路透)

上报社评:香港众志本是香港的一个民主派政党,成员赫赫有名,包括罗冠聪、黄之锋及周庭等等人,其宗旨原本为“推动香港民主自决”,尽管该组织再三否认“自决”有“港独”含意,但港府不接受,在2018年拒绝周庭参与立法会补选。嗣后,该组织将宗旨改为较务实的“推动香港民主与进步价值”。直到今年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后,将“分裂国家”、“勾结外国势力”等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状,几名主要成员纷纷退出,最后宣布解散。

其实,黄之锋、周庭等等人是不是“港独”?对中共根本一点都不重要,当它说你是的时候,主张香港自决与推动香港独立就是同一件事;如果需要的话,“推动香港民主与进步价值”也是“港独”;同理,“推动真普选”,甚至“没有赤忱拥戴基本法”,也都会是香港人主张“港独”的罪状。

中共认为黄之锋、周庭等等人是“港独”,是因为此时此刻的共产党有政治需要。君不见当黄之锋、周庭入狱,罗冠聪流亡之后,香港的街头抗争运动已经濒临瓦解;透过这样的杀鸡儆猴,也恫吓香港其他的少年英雄,抗争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代价会高到让任何人都难以承受。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本月11日被依港版《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名遭到起诉,甚而以铁炼锁腰锁手这种押解重刑犯的方式公开示众。如果说,逮捕黄之锋、周庭等人是共产党为压制香港去年一整年的日益蓬勃街头抗争运动;那关押黎智英这位拥有目前香港最重要反对派媒体老板,正是为了要形塑香港的言论寒蝉,进一步切断香港民主运动的国际连结。

黎智英“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的罪状包括:支付民主派人士在日本《经济新闻》宣传“为了自由,与香港同在”的广告费用、会见美国国务卿庞佩奥与美国参议员鼓励制裁中国香港,甚至包括在推特关注蔡英文与黎智英等等人……台湾人听了觉得可笑,但对中共与港府而言,总不能用“追求香港民主运动”将他安上罪名;安个“勾结外国势力”的罪名,用“汉奸”起诉黎智英,还能鼓动境内的民族情绪。

黄之锋没有主张“港独”却“被港独”,黎智英不是“汉奸”却“被汉奸”,重点都不是在于他们做了什么,而在于他们的主张与共产党的统治结构相扞格,踩到了共产党的痛处。他们一定要被制裁,一定要被关押,也一定会被重判,唯有如此才能阻断其他人有样学样。许多人还期盼届时审判黎智英会成为港版的美丽岛大审,激励香港的民主化,这真是低估了中国共产党这个进化的独裁者了!既然这个政权都可以因为你关注蔡英文脸书而列为罪状,它怎么会为了自己的颜面而让黎智英等等人有公开公正的审判?

这是一个没有原则,没有底线,除了让共产党千秋万载永续执政,也没有信仰的政权;数十年的演变下来,它唯一做的是透过不断地分化、渗透及颠覆,来达到自己的增生。比起香港,台湾该庆幸的是,我们从未落到它的手里,共产党从没统治过这个地方。保持戒慎恐惧,维系自己的独立自主与生活方式,这才是这一代台湾人该为子孙守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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