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先生的朋友陈先生贷款买了一辆豪车玛莎拉蒂,由于需要担保人,叶先生就签署了一份担保协议,但就是因为这份协议,叶先生在一年后被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叶先生说,他是作为被告人和买车的朋友被4s店告上法庭的,“因为我当时签了那个担保协议,我是连带责任也被告了。”叶先生说4S店的意思是如果陈先生还不上贷款,就让他进行偿还。一共是49万多元的欠款。对于4S店的起诉,叶先生表示自己很委屈,“那个车我也没开过,也不是我的,为什么让我还?”
据叶先生说陈先生贷款买了一辆价值100多万的玛莎拉蒂,按照和4s店的贷款协议,陈先生应该每月付给4s店10000多元,但是他后来才得知,从买车起陈先生就没有偿还过贷款。
提起成为担保人,叶先生说自己完全是被4s店给骗了,4S店当时给叶先生的说法是,他们会把贷款的车做抵押,如果陈先生没有能力偿还贷款之后,他们会把车收回去进行拍卖,这样一来叶先生即使成为担保人也不会有任何风险,“我感觉4S店就是把我给骗了。”
那么陈先生为什么没有偿还贷款呢?他对于4S店起诉叶先生还款一事又是什么态度呢?陈先生说车子根本没有做抵押,是因为他当时在买车的时候已经有一笔欠债了,这辆车也被查封了,车辆被查封之后无法在进行抵押,对于法院起诉叶先生一案,他表示很抱歉。
叶先生在陈先生那里没有获得答复后,就找到了起诉他的4S店,但是4S店的负责人说,他们所做的一切是走的法律程序,如果叶先生有什么诉求的话,他们建议叶先生也直接走法律途径。
叶先生决定将4S店和陈先生起诉到法院,好心为朋友担保却背上49万的债款,这让叶先生欲哭无泪。希望叶先生的事例可以给大家提个醒,在做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清楚你所担保的这个人是否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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