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吴强,正值在外打拼创业的大好时光,他没曾想到,一次出于职业道德的举报行为,会让他3年的人生停滞在举报带来的风波中。11月3日,吴强参加了朋友的婚礼,看着同龄人纷纷成家立业,他却没什么心思做其他事,“我一定要和这件事情有个了断。”吴强说。
举报者吴强
3年时间中,他不仅自掏腰包租仓库储存假饮料,还在举报过程中被从警车上下来的人殴打,最困难时,他写血书求“公平正义”,2020年吴强的举报终于有了回应,9月24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纪委介入假饮料存储事件;10月17日,吴强也拿到了20000元的被打补偿医药费。
“现在售假的人被抓了,但制假的还逍遥法外,我会一直坚持举报,毕竟涉及大家身体健康,也是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吴强说。
一车假饮料
举报32吨假饮料却反赔钱保存
2018年4月24日,在做饮料批发生意QQ群里,有人主动联系吴强出售一批雪碧,吴强想着正好五一长假,饮料销量会比较好,就定了32吨饮料,14400瓶,价值57600元。
虽然货量看起来很大,但对做批发生意的吴强来说却很正常,如果不出意外,这批饮料也就能赚2000元左右。
4月28日,货车到达连云港市场,在货物卸车时,吴强发现,这14400瓶饮料都是同一分钟生产的,这很不正常,“于是我打开尝了一口,口感又不对劲,我就报警了。”吴强说。
当天,吴强就向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派出所报案,吴强回忆,录完口供第二天,警方就把货堆在他的仓库里面,贴封条封了起来。“我说我要做生意,你不能堆在我的仓库里,既然贴上了封条了,那就是也属于赃物,应该由公安机关来保管。结果他们说没地方放,就只能堆在我的仓库里面,就这样一直存到7月份。”吴强说,这期间的5500元存储装卸费用一直由吴强垫付。
洪门派出所封条
吴强提供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显示,2018年7月20日,警方才正式将这批饮料作为证据予以扣押。
警方扣押假饮料清单
虽然代存假饮料让吴强一头雾水,但他想着能好好保管证据帮助警方侦破,也是好事。直到6月10日,吴强从QQ群里得知,江苏淮安也有人被骗,并向当地警方报警后,淮安警方已于6月6日将售假的人拘留。
“这个人售假的人是全国诈骗90多万,我是最先发现假货报案的,但洪门派出所在人被抓了后6月11日才立案。”吴强说,他想不通,从4月到6月,这近两个月的时间洪门派出所究竟在做什么。据吴强提供的案件状态信息查询,2018年6月11日,海州分局洪门派出所才将此案受案并立案,案件名称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假饮料在吴强仓库里
举报过程中遭警车下来8名人员殴打
“我心里就是憋着一口气,为什么举报假饮料还倒贴钱?明明先报案却没立案?”吴强说,这让他开始了长达3年的举报生涯,从2018年7月开始,他分别举报洪门派出所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从连云港市,到江苏省,一路举报到北京。
令吴强没想到的是,从举报假饮料到举报警方玩忽职守,这次他付出的代价,却不是金钱那么简单。
吴强回忆,2019年4月24号,吴强在北京举报后,牌照为苏G1730的警车上下来8个人,两个人抬吴强的头,其他人抬脚和手,把吴强往车上抬。吴强见机拉住路旁的护栏,这时旁边一个路过的大叔见此情景,就喊:“你们打人干什么呢?”却也遭到阻拦,一个阿姨想要报警,手机却被抢去。
吴强拍下的“警车”
当地派出所民警来了以后,吴强把那辆车的车牌照给拍了下来,随即前往医院治疗,被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诊断为“多发外伤(头外伤、左上肢外伤、左腰外伤、右上肢外伤、左膝外伤)”。
吴强被打后伤情
究竟是谁打了吴强?目前尚无机构承认,吴强在投诉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警务督察曾答复吴强,查明苏G1730警为江苏灌云县车辆,车上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国法秘函(2005)256号文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行政责任应移交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或由当事人直接向当地纪委监察部门反应。
从此,吴强的举报路上又多了一项内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绝望时曾水果刀划破手指写血书
听说吴强在北京被打,吴强的母亲还是从江苏赶来看望,见面时,吴强的母亲对他说:“早点回家吧,别闹了。”那时吴强医药费已花销殆尽,治疗面瘫期间两位好心医生给他减免了一半医药费,母亲也带来了2000元钱。
吴强在治疗面瘫
吴强自走上举报道路后,生意也渐渐交给了父母,像许多父母一样,吴强父母希望他早点安稳下来,结婚生子,但吴强坦言,自己现在对成家立业没什么心思。2019年8月,多次举报均没得到回复,加上家人朋友的不理解,逐渐让吴强感到绝望,他吃完晚饭后,去外面买了把水果刀,划破了自己的中指,写了一封“血书”。
“血书”中吴强写到:有苦难诉,以血为书,只为公平正义。“那时候感觉很孤独,父母朋友都在劝我放弃,但我觉得不能对不起支持我的人,2019年上微博热搜,全国3000万网友支持我。”吴强说。
吴强的举报记录
一直到2020年,在连续不断的举报中,吴强终于等到两份回复。
吴强提供的短信显示,2020年9月24日一名自称海州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的人称:你昨天在领导约访你的谈话中提到有关洪门派出所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请你带有关材料来分局反映问题,分局纪委已安排好工作人员做好接待事宜,请及时来分局。
吴强收到的纪委介入短信
记者就此联系上时任洪门派出所负责此案人员,其中一人称“打错电话了”,另一人称“现在已经离职,相关情况需要咨询海州公安分局”,记者多次拨打短信中海州分局纪委电话,均无人接听。
吴强提供的另一份调节协议书显示,灌云县下车镇人民政府于10月17日曾代为赔偿吴强医疗费等费用共20000元,理由是“与灌云县驻京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轻微伤”。协议书有吴强手印和签字,但下车镇人民政府却并未盖公章。“那天是星期天,他们直接取了两万块现金给我,本来说等着星期一盖章,但最后也没有盖。”吴强说。
吴强调解协议书
记者就此联系上灌云县下车镇负责此事工作人员,他称赔偿确有其事,但赔偿是因为“作为属地单位帮助上级协调处理”,具体其实并未发生殴打,只是想把吴强抬进车里。至于具体上面部门是哪个部门,对方只回复“都是上级部门,总之不是我们下车镇的人,我们在北京都没有人。”
在调解协议书最后,吴强自愿承诺息访,并不再以任何事由通过任何形式举报。“我觉得这件事必须抓到制假者对我来说才是结束,再苦再累我也要坚持下去,正义只有迟到,没有不到。”吴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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