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中国有“境外势力渗透” 罪名,这也过了


台湾立法院会31日上午处理反渗透法草案,朝野协商多数条文没有达成共识,在院会中由各党团依比例推派代表进行广泛讨论、逐条发言。中央社记者张皓安摄 108年12月31日

台湾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反渗透法,明定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从事选罢法中各项竞选活动,违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反渗透法,全案虽然国民党团、亲民党团表达反对意见,但在民进党团人数优势下,在表决大战中让反渗透法顺利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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