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处长蔡展鹏涉嫌光顾无牌按摩院,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昨(18日)进一步披露涉事按摩院内怀疑有人进行卖淫活动、六名女子被捕。《立场》调查发现,有与涉事按摩院胡姓老板同名同姓的人,过往曾于 2011 年及 2016 年两次被控经营无牌按摩院。翻查《刑事罪行条例》及《按摩院条例》,经营卖淫场所与经营无牌按摩院的严重程度相距甚远,前者可被判处监禁10年。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上周拒绝透露蔡展鹏光顾的按摩院有否提供色情服务,并拒绝回应蔡有否接受色情服务,仅交代涉事场所为无牌经营按摩院。翻查《按摩院条例》,政府制定条例时已表明目的是打击按摩院的色情活动,根据条例,在没有牌照的按摩店,其技师只可向异性顾客提供面部、头皮、颈、肩、手、手臂或膝以下部位的按摩,也可向同性顾客提供全身按摩,初次违犯者可被判处罚款 $50,000 及监禁 6 个月,如再犯可处罚款 $100,000 及监禁 2 年。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昨日终证实,按摩院内怀疑有人进行卖淫活动,6 名女性于行动中被捕,当中全部都有香港身份证。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有关“经营卖淫场所”的条例,任何人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违法经营者如经简易程序定罪,即于裁判法院审理个案,经营者可被判处监禁 3 年;如经公诉程序定罪,则可被判处监禁 10 年,性质比无牌经营按摩院更为严重。
按摩业总会主席周镇宇亦曾向媒体表示,由于申领按摩院牌照程序复杂,所以本地的无牌按摩院其实非常普遍,全港目前有约 120 间持牌按摩院,约占按摩场所总数的 5%。
协助性工作者的组织青鸟行政总监严洁心表示,曾向有传是蔡展鹏光顾的湾仔区“Viet Spa”一带的按摩店派发女性小册子,她忆述多数按摩店也愿意开门收下,但不敢肯定涉事按摩店有否应门。
严洁心指,香港按摩及卖淫场所“实在太多”,不敢肯定总数,当中也有混合提供按摩及性服务,难以清楚分辨,但湾仔比较多来自泰国、越南的外借按摩技师,当中或有部分人已有香港身份证。有媒体指涉事按摩院有越南裔女技师,严洁心透露过往曾有被捕女性按摩技师向她投诉,按摩时技师未有提及性服务,但却被警员指控她主动提出,惟外借技师大部分广东话不流利,部分更不谙中文,对法律用字亦不了解,所以往往在不了解情况之下签署了口供纸。
严洁心表示,如今次 6 名被捕人的确是越南裔女技师,希望警方可提供翻译、按正确程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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