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怨丈夫性行为不行,法官判取消婚姻

根据《省报》(the Province)报导:卑诗省一名女子控告丈夫性器官无法勃起,进行正常性行为,而获得卑诗最高法院法官贝克(Wendy Baker)批准他们取消婚姻。贝克法官所持的理由,认为他们没有性行为,以及没有完整的婚姻生活。

图源:WSE

事源是这对夫妇在2019年3月结婚前,他们都没有性行为发生过。且曾在教堂接受过婚前谘询,但彼此没有透露过身体上有任何的问题。然而,在2019年3月结婚后,他们虽然都意图定期进行性行为;但是,该女子则发现丈夫每次性器官都无法勃起,而进行夫妇正常的性生活。在2019年6月,作为妻子的她,则要求丈夫去看医生作检测,但结果显示他并没有任何问题。

根据他们的意愿,希望能够生养2名儿女,但始终不能如愿。2019年9月他们由此而分居。

基于宗教信仰的原因,妻子不想通过离婚来结束婚姻,而是希望以废除这段婚姻;但是,则由卑诗最高法院法官贝克作出了上述的裁决。贝克法官指出:被告的性无能并非由于拒绝性行为而导致,而是由于某种身体或心理等原因而引起;因此,判处两人于2018年8月11日签定的婚姻合同,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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