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泮溪酒家附近发生一起抢劫案,被害人被抢走一条价值3万元的黄金项链。当年9月,犯罪嫌疑人“江顺利”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然而,判决书中的江顺利,在这五年间,却一直在老家山东济南济阳县生活。同时,他还在2009年结了婚,和妻子在村口开了家蛋糕店。
01突然出现的抢劫犯罪记录
出生于1988年的江顺利,是山东济南济阳新市镇江店村人。
“从出生以后,我几乎一直都待在老家,无论是上学、工作、结婚还是创业。平时出差最远也就是在山东周边待两三天,最多不会超过一周。”
然而,五年前,江顺利却意外得知了自己居然有犯罪记录,甚至还坐过牢。
“2016年,我出差住酒店刚开完房间才三五分钟,就有民警上门来核查我的身份,问我来干什么、待几天、和谁来的。如实回答了之后,我就问民警,为什么要盘查我。当时民警就说‘我有暴力犯罪前科,他们需要核查’。”
江顺利告诉记者,当时民警也没有告诉他具体是什么情况。但从那之后,但凡住酒店,他陆续总能碰到盘查。直到2018年,江顺利才具体了解到自己在什么地方、犯了什么罪。
“2016年,我发现我的身份可能被冒用,但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是什么罪名。一直到2018年3月份,镇上司法所通知村里,让我去镇上司法所报到学习。”江顺利告诉记者,“我去了之后,发现镇上司法所电脑里有一个简单的信息,‘江顺利2008年犯抢劫罪,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江顺利百思不得其解。
“我2019年之前从来没去过深圳,怎么可能在深圳犯案子,还坐了5年牢?这五年我一直都在村里,而且期间还结婚了。”
江顺利的说法,记者从新市镇江店村党支部书记江士显处得到了证实。
“2008年到2013年之间,江顺利一直就待在我们村里。他2009年在村里结的婚,结婚之后就在村里开了个蛋糕店,我们几乎天天都能看到他。”
江士显告诉记者,江顺利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出去,一直都在村里生活。
同时,江士显回忆称,当年,村里送信都会送到大队办公室。在他印象中,2008年的时候,村里确实曾经收到过一封从深圳邮过来的信,但当时并没有当回事。
“他天天在家,怎么可能犯罪呢,当时也没在意,还以为是诈骗呢。”
至于信的内容,江士显表示,由于年代久远,他也记不清了。
“2018年,当时镇上司法所通知我,让我通知江顺利去参加学习。我一听愣了,他一听也愣了。”江士显说,“人没犯罪,却背了一个犯罪记录,不管放在谁身上,都不会得劲。”
济阳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显示,经走访核实,江顺利在2008年9月至2013年期间在该辖区正常生活,无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之实。
02被冒用的身份信息
“因为那时候我在工地上包了活,父亲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就一直拖到了2019年11月份,才有时间第一次去深圳。当时去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拿着我的身份证在档案室打出了我的判决书。”
江顺利告诉记者,2017年7月份,他父亲被查出患了骨髓瘤,此后一直在济南齐鲁医院进行化疗,直到2019年的10月份才结束化疗回家静养,他这才有机会到深圳一探究竟。
江顺利用自己身份证打出的罗湖区法院于2008年9月24日作出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
2008年6月2日,被告人江顺利伙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窜至罗湖区建设路一带伺机作案,当日9时50分许,当被害人周某某途经建设路泮溪酒家后面的小巷时,被告人江顺利冲上前去试图抢被害人的项链,但未得手,随后被告人在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帮助下,一起将被害人按倒在地使其不能反抗后,将被害人的黄金项链扯断,然后携赃逃跑。被告人江顺利在逃跑时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经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被抢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3万元。
罗湖区法院认为:
“江顺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式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罗湖区法院以犯罪未遂和认罪态度良好为由,对“江顺利”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自2008年6月2日起至2013年6月1日止。
江顺利告诉记者,罗湖区法院当时给他的解释是,法院只负责审判,嫌疑人相关的犯罪证据和户籍信息是由警方提供的。江顺利又前往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反映身份被冒用一事,要求撤销犯罪记录。
在办理上述抢劫案的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江顺利做了DNA检测、指纹比对、人脸识别等。江顺利还在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的申诉控告窗口,递交了申诉材料,提交了结婚证、驾驶证、蛋糕店的营业执照,以及当地开的证明等一系列证明江顺利2008年到2013年在社会上正常生活的材料。
2019年11月19日,罗湖分局经审查后正式受理江顺利“身份信息被冒用、要求撤销犯罪记录”的申诉。
“很快,一个月之后,就出了结果,我是被人冒用了身份。”
江顺利告诉记者,2019年12月13日,他收到了罗湖分局信访办寄来的答复意见书。
该答复意见书显示:
经核查,确认你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导致你的身份信息被错误记载了他人的犯罪记录,现已经依照相关规定,逐级呈报相关部门予以更正,还你清白。更正工作正在进行中,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03多年未见的同学
“当时公安和我说,我的身份证信息是被我一个老乡叫张清杰的冒用的,但是我脑子里边对这个人根本没有印象。后来民警就把电话给了张清杰,张清杰在电话那头告诉我,说‘我是你同学’。”
江顺利告诉记者,这时他才想起来,这个自己十几年没有联系的老同学。
“我们是邻村,初中同校不同班,张清杰不到半年就辍学不上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当时也不怎么熟,现在脑子里边对他的长相根本没有概念。毕竟从2003年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
江顺利说,他曾经问过对方为什么要冒用自己的信息,又是如何冒用的。
“他给我的回答是,他是担心家里父母知道。但是法院给我的结论是,张清杰有前科,用我的身份信息就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罚,用自己的就是累犯,要从重处罚。”
江顺利说,当时张清杰只向警方提供了江顺利的姓名和户籍所在地的村名。
“我都记不住自己的身份证号,那他的身份证明是怎么获得的?”
张清杰所在的新市镇后寨村党支部书记张寿贵告诉记者,他对张清杰了解很少,因为张清杰十六七岁之后就不怎么在家了,和村里的人接触很少。
“张清杰没读完初中,就出去打工了,平时很少回村里来。张清杰2019年年底回过村里,当时因为疫情的原因,在村里待了三四个月才走。”
张寿贵说,张清杰家里人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去向。
“有一次,家里两三年联系不上张清杰,张清杰的父亲就来找我,通过派出所查了一次,说张清杰在深圳坐牢,后来刑满释放,但最后他父亲也没去深圳找他。”
2020年7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经复查查明,原审被告人张清杰于2008年6月2日实施抢劫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冒用江顺利的身份信息。
罗湖区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在认定被告人身份信息方面确有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应当予以纠正。罗湖区检察院决定,建议罗湖区人民法院对(2008)深罗法刑一初字第634号刑事判决书,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2020年11月,罗湖区法院开庭重审张清杰涉嫌抢劫一案。但是法院并没有通知我,我也不知道庭审的内容。”
江顺利告诉记者。负责此案重审的罗湖区法院法官助理称,目前案件尚未有结果,还需提交审委会讨论。但她证实,张清杰本人出席了庭审。
为了了解案件的进展,江顺利于2020年底第二次到深圳询问。在罗湖分局,江顺利又得到了一个令他吃惊的情况。
“2013年,张清杰被释放以后,又用我的身份在深圳犯了事,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牛湖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
报警回执
“警方告诉我,张清杰被抓以后,熟练地背出了我的所有身份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但是我俩长得一点不像,警方都分辨不出来吗?”
对此,牛湖派出所的解释是,当时的照片比较模糊,很难分辨,江顺利可以通过起诉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0年12月15日,江顺利就张清杰再次冒用其身份信息一事向牛湖派出所报案。当日,牛湖派出所出具报警回执,称已如实登记受理。
而深圳市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负责此事的民警表示,所有问题的解决都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江顺利有什么诉求都可以提出来,他们会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
这位民警称,最近几天,法院可能就要变更判决结果,按照程序是法院把判决结果邮寄给江顺利,但是如果江顺利着急要,他们也可以和法院协商,提前把判决结果拍照发给他。
04希望能重新开始
“首先是抓紧用最快的时间把案底给我撤销,然后就是通过媒体登报,公开给我恢复名誉;其次是严惩原办案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最后,给我制造的这些麻烦,给予我合理合法的差旅以及精神损失补偿。”
江顺利说,因为请律师的费用太高,他到现在都一个人在解决这些事。
“我从2012年开始,一直在驾校做教练。每个月都需要带学员到近100公里之外的长清区去考试。每次两天,一月两到三次。因为我住宿不方便,所以每次都要麻烦别人替我去。”
江顺利告诉记者,他毕竟是教练,为人师表,总是碰到查房的,影响不好,对招生也不好。
“原来我有一个租赁公司,2017年的时候就过给我一个哥哥了。因为当时人家都知道我这个事,出去住店被盘查过,客户对咱也是很质疑,人家也不愿意跟我合作。”
“后来村里传得纷纷扬扬,就拿我的事当笑柄了。就像我是真正的服过刑的犯罪嫌疑人一样,而且还是个抢劫犯。人家在这聊着天,看我过来人家就都走了。”
江顺利告诉记者,因为是农村,婚丧嫁娶的时候人们就会议论,平时农闲的时候也会谈论这件事。
“我父母平时也很少出去串门之类的,因为害怕人家背后议论自己的孩子。虽然父母知道我是一直在家的,但是外人来看,这个东西不是你的,为什么一年多了还没消,你是不是就是在造谣?本身就是你干的这个事,你不敢面对还是怎么着?”
江顺利有两个孩子,大的9岁上三年级,小的7岁上一年级。
“也害怕对孩子产生影响,毕竟身上背着案底,还是一个暴力犯罪,将来孩子考公务员、当兵都会受到牵连。我本来想参加村里竞选,但是因为我有前科,没法参加竞选,只能放弃了。”
“这些年,点很背。2008年被冒名坐了牢,2016年包工程出了事故,2017年父亲又患了病,当教练招生也不景气。新的一年最大的心愿是深圳警方撤销我的一切案底,然后给我公开恢复名誉。毕竟已经10多年了,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2021年是牛年,扭转乾坤,我希望能重新开始。”
2021年1月29日上午,记者发稿前夕,江顺利告诉记者,他从深圳市罗湖分局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重审宣判,张清杰冒名他犯抢劫罪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时撤销其此前服刑时9个月的减刑,张清杰还需要服刑1年9个月。
张清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选择上诉。因还处于上诉期,所以判决没有生效。
“要撤销我身上的案底又遥遥无期了。”
江顺利显得很是无奈。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