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是昆山龙哥刘海龙被反杀2周年的日子。
9月3日,最高法颁布了针对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最新发布的意见对处理此类案件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其中,《指导意见》第七条作了明确指示:“明知侵害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应当尽量使用其他方式避免或者制止侵害;没有其他方式可以避免、制止不法侵害,或者不法侵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进行反击。”
这个时刻,不少网友惦记起了去世两周年的昆山龙哥。
网友纷纷感慨:“感谢死去的昆山龙哥,他可能对完善正当防卫起到了正面加速作用。”
“还是要感谢龙哥,如果不是他,我们在被人欺负的时候还要暂停一下”。
”龙哥重新定义了“扬肠而去”,拿命来诠释何谓正当防卫“。
“龙哥”全名刘海龙,出生在甘肃,19岁到京城闯荡。龙哥的标准造型就是一身腱子肉戴着根大金链子,前胸后背两个半甲的佛教纹身,这是龙哥身份的象征。
去世之前,龙哥在昆山合丰开典当行,还开过赌场。不喝酒时人很仗义,够义气。酒喝高了,容易犯浑。
年轻气盛的刘海龙先后五次被抓。最近一次犯罪是2014年5月的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他被判了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2018年8月27日,龙哥遇到自己人生的终结者——于海明,这个屠龙之人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他只是某酒店工程部一个小员工。
龙哥怎么也不会想到,36年的风光人生就在这一天终结了。
当时龙哥所乘坐的宝马车在红灯期间想抢非机动车道行驶,并压白线逼停一辆正常骑行的自行车。一男一女从宝马车下来将男子自行车搬到路边,男子并未反抗。
本来是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摩擦,龙哥身旁的人都没想惹事。偏偏龙哥认为自行车不给他让道,很没面子,一个人下车冲上去就拳打脚踢。
于海洋此时仍未过多反抗,直到龙哥回到车上拿出长刀继续向他挥砍,于海洋开始反抗了,夺刀,反击,追砍,动作一气呵成。
龙哥身中数刀,肚破肠流,殒命街头。
最终,当地检察机关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几天前,有媒体采访于海明家人,他的妻子表示,事件发生已经两年多的时间,一家人正常过日子,已经恢复了平静。
罪行累累的昆山龙哥,死得其所,不值得半分同情。
但是他在无意中却用自己的生命推动了法治进步,他用愚蠢的行为逼迫于海明赋予正当防卫新的定义。仅仅从这个角度来讲,龙哥的死,还是值得被纪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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