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加籍华人回国居住必须24小时内报备! 否则可能被拘留+罚款


[温哥华头条Vancouverheadline 编辑]

乐活按语
暑假回国提醒

这件事发生在福建晋江。



2016年,W先生正式加入加拿大国籍。


2018年5月,W先生回老家探亲。


2019年2月15日,W先生被当地警方发现他在回国时没有在24小时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备案。


2019年2月底,当地警方对W立案处理,最终对W处以罚款,并勒令W在10天内离境。


而W触犯的中国出入境法规主要有两条:


1、逾期滞留。


2、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小编百度并谷歌了相关新闻,发现外籍华人因为住在自己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备而被处罚的案例非常罕见。


这个案例也给所有人回国探亲的加籍华人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回国居住在自己家或者亲友家的时候千万记得去当地公安机关填写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否则有可能面临:


1、给予警告;


2、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一万元的罚款;


3、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尽管5-15天不算长,但也是牢狱之灾啊。


事实上,小编认识的来自中国大陆的加籍华人基本都在老家有房产,回国探亲的时候也有很多人就住在自己家里,而且大多数人不会认为住在自己家里还需要向公安机关报备。


就小编所知,以往时候不报备通常也不会惹来什么麻烦,只要奉公守法没听说有人被警方罚款或者拘留。


在看到这个案例之前,黄三水每年回上海探亲基本不会住在酒店宾馆,大多数时候就住在亲友家十天半个月,实际上他每次都在违法,但实践中他每次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小编问黄三水怎么做到的?黄三水谦虚的说不是他有背景有门路,原因或许是公安机关没有把他堵在亲友家里而已。


不过黄三说说应该借这个案例提醒大家,有些法规也许常年沉睡,可一旦苏醒一次就能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其实任何人入境加拿大的时候也需要填写在加拿大的居住地址,所以中国公安机关的要求符合国际惯例,在入境中国的表格上也有住址这一项。但现实中无论你填了什么或者你住在哪,基本没有人追踪你的真实去向。所以很多人逐渐放松了警惕,没有及时到公安机关备案。


而选择居住在酒店宾馆的外籍华人则在入住登记时自动上传了居住信息。


所以从现在开始,还是老老实实去填个表登个记,反正我们也不想做什么非法的勾当,还是安安稳稳不要给自己惹麻烦的好。


而这个案例中还有另外一个重点,就是W先生是2018年5月份入境,就算是5月31日,那他在2019年2月被警方发现时也超过了6个月的最长居留期限。案发后公安机关给了他10天的临时居住期限,然后他被要求必须离境。


就此问题,小编询问了某省会城市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方回复如下:


2018年1月1日起,对回国探亲、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签发5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我市工作、学习、探亲以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签发有限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所以加拿大籍华人如果打算回国常住,就不要只办理十年多次往返签证了,到中国后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5年居留许可就可以安心在中国长期生活。


这个政策也说明,祖国始终张开怀抱欢迎游子的归来,哪怕你已经是一个外国人。



来源:乐家网

责任编辑:林伯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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