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 接上级通知,对村所有地籍、厝地、新老房屋,包括已建和未建进行全面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户需提供红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印件(无红本复印件的提供村“收款收据”)。 二、登记时间:于本月12日至22日(共10天时间)。 三、缴交地点:村办公址。 逾期自负!特此通知 溪头村委会 2019年5月11日
via:鳌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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