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毒贩被判死刑!


所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4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范威等11人特大跨国贩卖、制造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被告人范威、伍子平等人合谋共同制造、贩卖毒品,并纠集被告人马克(美国籍)和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四人均为墨西哥籍)等制毒技术人员和曾显樑、李荣富等制毒人员。2012年7月至11月,范威等人在广东台山设立制毒窝点,共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63833.92克、二甲基苯丙胺365.9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威、伍子平、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曾显樑、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等违反中国法律,贩卖、制造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范威、伍子平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且所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对范威、伍子平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均参与制造、贩卖毒品犯罪,亦系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曾显樑、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等被告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判决宣告后,审判长当庭告知各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外籍被告人的翻译人员均到庭参与诉讼。部分被告人家属、有关国家驻华领事馆官员、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今年1月14日,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以走私毒品罪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综合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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