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对的哥过失致死案解除强制措施

20 日 12 时许,记者从南岗公安分局获悉,备受关注的岀租车司机滕广江过失致吴某某 ( 医院保安 ) 死亡案,分局依法对滕广江解除强制措施,并撤销案件。

经法医鉴定:吴某某符合生前在争吵、情绪激动、过度疲劳等情况下,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观上应存在过失,客观上应有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本案中滕广江、吴某某素不相识,双方口角时吴未表现出病状,依正常人的判断,滕广江难以预见吴某某患有心脏病。滕下车后,二人虽有争吵,但在双方妻子的劝阻下,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肢体接触。

纵观全案,滕广江在主观上没有罪过,客观上没有实施加害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不应予以逮捕。

据介绍,南岗公安分局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 22 时许,接到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撤销该院批准逮捕滕广江的决定书 ( 哈南检刑撤强 [ 2018 ] 1 号 ) 和撤销案件建议书 ( 哈南检刑建 [ 2018 ] 60 号 ) 。依据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南岗公安分局立即依法对滕广江解除强制措施,并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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