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名誉维权案胜诉 获33万赔偿金及公开道歉

9月28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截至2018年9月28日,演员李小璐女士5例名誉维权系列案件陆续胜诉,被告胡*、王*、涂**、邹**、马**等人因发布针对李小璐女士侮辱、诽谤言论被判侵犯李小璐女士名誉权,须向李小璐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李小璐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36000元,李小璐女士其余名誉维权案件仍在依法审理中。”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