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歧视亚裔 美16名校声援 称拒绝政府干预

美国16所知名大学早前共同提交一份“法庭之友”法律文件,声援哈佛大学,这16所院校主张,如果联邦政府禁止大学在招生时考量申请者的种族,就是“超乎常理地干涉”大学自主。

16所大学包括常春藤联盟其馀全部7所大学 (布朗、哥伦比亚、康乃尔、宾州、普林斯顿、耶鲁大学和达特茅斯学院),以及杜克、艾默利、乔治华盛顿、约翰霍普金斯和史丹福大学。这些学校希望,这份文件能促使波士顿联邦法院做出对哈佛有利的判决。美国非营利组织“公平录取学生”2014年控告哈佛大学,在招生时歧视亚裔美国人。

文件表示,大学要招收哪些人的决定“本质上是教育意见”,受到美国宪法第一增修条文的保障,而且个别的院校一直都被赋予权利,决定校内学术自由的范围。

文件称:“教育机构有权利也有能力,做出本质上是教育意见的判断,决定招生的标准,尤其是多样性要达到什么程度、什么品质、什么种类,才能把学生的受教经验提升到最好,并让学生从中获益。规定高等教育机构在争取多样性时,绝对不能考虑种族,就是超乎常理地干涉大学的学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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