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不服 14.4 亿赔偿判决 立即向最高法上诉

加多宝关于商标纠纷判决结果的声明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2018 年 7 月 25 日,我们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诉加多宝侵害商标权纠纷的一审判决。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我们坚持认为,广药和加多宝双方在 2010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5 月 19 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关于双方的合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 2017 年 8 月 16 日对红罐装潢案的判决(案号:【2015】民三终字第 3 号)中作了充分表述和认定,共享红罐装潢的判决结果就是基于双方多年合作背景、历史成因及消费者认知。加多宝使用商标有协议依据并支付了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广药也给予积极配合和认可。2010 年,广药曾出具多份函件配合加多宝在同年 11 月在广州举办的亚运会中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这一期间,双方的合作是顺畅愉快的,加多宝为品牌推广付出了艰辛努力,做了巨大投入,大大提升了品牌价值,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 3 号判决也认定,合作期间加多宝 " 为王老吉品牌商誉的积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作为中国凉茶品类的开创者和凉茶品牌的领导者,加多宝已开启了三年上市计划。成功上市后,加多宝将成为公众企业,更有能力把企业做到更强大,维护凉茶品类的健康发展,加多宝也愿意与同行一起,携手把民族品牌做大做强,将中国凉茶文化推广到全世界。

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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