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下午17时许,网络上流传出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两男一女三个人用木棍在陕西省龙洲镇丹霞地貌景区红砂石上刻字,对景区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该视频被大量转发,社会影响极大。
案发后靖边公安丹霞地貌警务室与龙洲派出所民警迅速对该案展开调查,12日下午18时许,民警在靖边县南大街市场附近,将违法嫌疑人张某、刘某某、姬某某三人抓获。
据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通报:7月8日,张某开车同家人、朋友一行7人到靖边龙洲镇丹霞地貌景区游玩,下午17时许,游玩至长咀景区后,张某、刘某某、姬某某三人用木棍在景区内红砂石上刻字,同行人郝某某在旁边录像,并将视频上传到其微信朋友圈,后被网友关注并大量转发。张某、刘某某、姬某某三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破坏景区风景一事十分愧疚,对此事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综上所述:张某、刘某某、姬某某三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意损坏名胜古迹、著名风景区,靖边县公安局对该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张某、刘某某二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姬某某因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任何一处风景名胜都是历史的见证,是宝贵的财富,特别是丹霞地貌景区,形成环境复杂,形成周期较长,是宝贵的旅游资源,游客要严格遵守景区规定,文明旅游,不随意破坏景区,不到危险地方拍照,为孩子树立好榜样,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对于不听劝,肆意破坏名胜古迹、景区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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