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中国大陆输入病毒病人不治

香港4日出现首宗中国冠状病毒病人不治。医管局4日确认,一名39岁早前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男病人,因病情恶化,今早在玛嘉烈医院逝世,详情会于今日下午举行的卫生署及医管局新闻发布会公布。死者生前曾坐高铁往武汉,而其72岁的母亲亦被确诊。

卫生防护中心早前指,该名39岁男子本身有长期病患,1月29日起出现肌肉痛,同月31日发烧,入住伊利沙伯医院,当时情况稳定,呼吸道样本对新型冠状病毒呈阳性反应。

中心指,患者居于黄埔花园十一期1座,曾于1月21日乘高铁由香港往武汉(G306列车),并在2日后于长沙南站乘高铁返港(G79列车)。中心经调查后称,患者潜伏期内没有前往医疗机构、湿街市或海鲜市场,亦没有接触野生动物。其家人被列为亲密接获者,正接受隔离。

卫生防护中心于1月31日确诊有关个案,今日医管局确认病人离世,即由确诊到死亡只有短短4日,根据卫生防护中心指该男子于1月29日出现肌肉痛等病征,意味着该名男子由出现病征到离世只有短短6日。

根据医管局指引,若有武汉肺炎死亡个案,局方会依照卫生署《处理及处置尸体时所需的预防措施》的“第2类”级别,要求护理人员穿齐手套、保护衣、胶围裙、外科口罩等处理遗体。而为免产生不必要感染风险,当局一般不会安排验尸,只有特别理由下,才可由病理学家协助验尸。

据当局指引,尸体可按其传染疾病风险,由低至高分为1、2及3类。“第2类”的尸体,主要是感染了沙士、爱滋病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等传染病。医管局覆称,因武汉肺炎而死亡的遗体,会列为与沙士等同级别。最高风险的“第3类”尸体,主要感染了炭疽病、狂犬病、病毒性出血热等。

据指引,处理“第2类”的尸体,护理人员须戴上手套、防水保护衣/抗水保护衣、外加胶围裙、外科口罩,如在处理过程产生飞溅物,也须戴上护目镜或面罩。有关人员亦须为尸体包裹最少2层的尸袋,并以1比4稀释漂白水清洁袋的外层。

指引又提到,“第2类”的尸体可供瞻仰遗容,但尸身不能进行防腐处理。尸体只能火葬。根据港府的新型传染病预备及应变计划,在“紧急”级别下,食环署辖下6个火葬场会24小时运作。不过,当局一般不会为安排解剖该些尸体,《苹果》向医管局查询,若有首宗武汉肺炎死亡个案,会否召开死因庭,局方没有回答。

此外,卫生防护中心3日获通报一宗深圳确诊个案,该名女病人曾于1月27日至2月1日入住尖沙咀弥敦道58号美丽都大厦莱顿宾馆,呼吁曾在上述期间到访该宾馆的人士,致电中心热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