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华商报渭南记者站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份题为“关于网络微博爆料‘陕西华阴一镇政府公职人员长期胁迫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警方:不予立案’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落款为华阴华西镇人民政府。全文如下:
6月29日下午6时许网上部分微博爆料华阴市华西镇公职人员雷某长期胁迫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6月27日部分媒体记者来我镇了解雷某与未成年少女发生不正当关系一事,我镇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镇纪委书记全面处理此事,经过多方核实,雷某与王某属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之间发生关系属实,但不存在所谓的强奸犯罪嫌疑。
华西镇雷某。华商网图
虽然雷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事实,但作为公职人员违反相关党纪政规,华西镇纪委对雷某进行审理谈话,雷某对错误事实予以认同,并自愿接受组织处理,6月29日上午,华西镇纪委提请镇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雷某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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