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玩弄情妇的旧闻被再次在网上热炒。据称,刘青锋的落马是因为他与两名美女律师上床时,冷落了第三名女律师,故遭偷拍举报。
综合媒体8月16日报道,1961年出生的刘青峰,具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被称为“博士院长”。1992年进入青岛市中院工作后,刘青峰从助理审判员做起,一路升迁到青岛中级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青岛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据一位与刘青峰熟识的人士介绍,刘青峰刚进入青岛市中院时,在研究室写材料,是市中院公认的才子之一,他有学术、有胆识、有义气,前途无量。不过,他这个人说话无所顾忌,在公开场合也会炫耀自己的西服是名牌 ,“一万多一套”。
但刘青峰的出事却不是坏在嘴上,而是被其身边的女人牵出,据称他在青岛拥有多名律师情人。“刘青峰被抓前,一点风声也没有,办案人员直接到他办公室里将他带走,在他的电脑里发现了许多资料。刘青峰被带走时有3个女人被一同逮捕:一个是他妻子,还有两个是他的情人,都是律师”。
刘青锋事发,是因为他与两名美女(都是律师)上床时,被另一个女律师嫉妒偷拍。该女律师直接向山东省纪委和省高检越级举报,由此引发刘青锋落马。
刘青峰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且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从轻处罚。法院遂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青峰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2美元),宣判后刘青峰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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