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万块爱马仕包放长凳上 买完饮料回来没了

深夜,镇江一名女子因为酒后口渴去买饮料,随手将包放在了酒吧外的长凳上,结果买完饮料回来后,包不见了!而这个包并不普通,价值 8 万元。所幸,警方将包找了回来。12 月 21 日下午,该女子给民警送来了锦旗,以示感谢。

现代快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12 月 19 日凌晨 1 时许,镇江女子方瑾(女,化名)和闺蜜们在酒吧里娱乐,消费结束后,她在酒吧外的长凳上坐等闺蜜出来。因为酒后口干舌燥,于是方瑾前往附近的一家网吧内买饮料喝,却把自己的包落在了长凳上,等她买完饮料后出门一看,傻眼了,自己的包不见了!这是一只市场价为 8 万人民币的爱马仕包。

慌张下,方瑾赶紧报了警,七里甸派出所值班民警戎康迅速出警。

戎康到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通过查找发现,有一名青年男子从长凳旁路过时拿走了方瑾的这只爱马仕包并揣在怀中,而他正是从那家网吧走出来的!

戎康通过走访、查找确定了这名青年男子的信息——他名叫王杰(化名,镇江人)。

戎康立即与王杰取得联系,问他有没有拿一只包。一开始,王杰支支吾吾地不吭声,随后戎康说:" 我们通过调取监控,清晰地反映了你拿包的整个过程,如果你想据为己有,那将涉嫌犯罪。"

王杰一听慌了神,立即表示自己不是有意的,明天就把包还到派出所来。随后,戎康与方瑾取得了联系,方瑾表示,包拿回来就行了,其他的事情就不追究了。

第二天, 王杰如约将包送至七里甸派出所,戎康对他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王杰也正确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并后悔不已。

12 月 21 日下午,方瑾带着锦旗来到了七里甸派出所," 实在太感谢你了,警察同志,要不是你帮忙,我这个包可能就回不来了!"

戎康介绍,从法律角度来说,王杰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 270 条规定,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或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将判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将判处 2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同时规定,本条为告诉才处理。

因方瑾选择对王杰不予追究,只要他还回包即可,且王杰最终也选择了归还,故民警仅对王杰进行了教育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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